第二章 回到拉弗内特(4)

一日,赫德穿过近郊的田野出去散步,看见了几座坟墓。其中有一块石碑,是被海盗淹死的美国传教士娄理华的墓碑,上面写着:“我是这土地上的一个陌生人。”那一刻他对不可知的未来感到了恐惧。留在中国还是回英国?当牧师还是当律师?抑或是去经商?他就像一个旅行者来到一个岔路口,前面有五六条岔道,可他不知道该走哪一条。最后他决定留在这块土地上,学会官话和难听的宁波土话,然后从事传教工作。他相信这是他来到这里的责任。可是穿上教士的长袍就能免受魔鬼的诱引吗?

当夜色笼罩岬角,情欲之花便开放了。这黑而又黑的苦难之花啊,和着夜色中潮水的呜咽渐次绽放,让可怜的年轻人饱受煎熬。这煎熬,即便他抱着一腔传教士的热忱也不可抵御。看来上帝也不是想像中的那般无所不能。他渴望着异性的爱,欲火中烧,与日俱增,又不可遏制。只有异性的气息会让他狂躁的内心变得宁静。

“这种时候,只要有一位年轻而富有生气的传教士的妻子在我身旁,我就会感到愉快。”他在写给斯旺顿的信中说。

信中还不无醋意地说,我在宁波,必须自己动手给衬衫钉纽扣,穿着无跟又无尖的袜子,自己动手弄吃的。你所在的教区呢,想必有许多女孩子都乐于为你的手帕镶边,为你织袜子,做衬衫。可怜我这个倒霉的单身汉,这两周来还没有同一个英国妇女说上三句话,只对一个美国人点过头,除了那个倒夜壶刷马桶的老太婆,很少看到中国女人,尤其是年轻的女人。

近乎幽闭的日子好像让年轻人变得谵狂了。他吹嘘,自己正在爱上一个十四岁的中国姑娘,“她的脚只有两英寸长”。同时他还爱着这里的两个英国姑娘,他已与她们握手六次。他还爱着一个在此地的爱尔兰姑娘,已见过她七次,并在三个不同的场合与她讲过话。

领事馆里只有一个英国人,代理领事密妥士,一个高个子、络腮胡子、灰杂色头发,长着一双狂野的蓝眼睛——“极像一个疯子的眼睛”——的苏格兰人。他们很少有交谈,工作也大都是“在纸条上涂写”。除了和传教士们喝茶,晚上的时间如何打发确是一个问题。到宁波不久,他得出的一个结论是:基督徒的生活就是不断战斗,击退肉体的世俗的情欲。年轻人太需要一个对手了,他把自己视作了最大的敌人。然而发生在身体内部的战斗毕竟是可怕的:“考验最激烈的时候只有被引诱的个人、引诱者和上帝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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