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的前半年,我念的是昆士兰大学附设的语言学校,昆士兰大学是“八大”成员内唯一位于昆士兰省的百年大学(澳洲的大学,有“八大”、“澳大利亚技术网络协会(Australia Technology Network,简称ATN)”、“澳大利亚创新研究型大学组织”三个著名的大学联盟。“八大”是一个由8所成立将近百年的名校组成,属于研究型大学;“澳大利亚技术网络协会”是由5所著名的科技大学组成的联盟;而“澳大利亚创新研究型大学组织”是由6所各具特色的大学所成立的联盟。)澳洲的百年大学,有一个简单的辨别方式,只要到任何一所澳洲的大学,发现大学里的建筑物若有很高的比例是由砂岩 (Sandstone:是一种类似台湾特产大理石的岩石,象牙色,是澳洲早期的特产。) 构成,大概就知道那是一所将近百年的古校了。
回归正传,知道了罗杰的狗罐头事件后,老爸和老妈都心疼极了,不管我跟罗杰两人怎么抗争,他们坚持我们一定要住在欧妈的寄宿家庭里,好像除了欧妈,全澳洲的好人都已经消失了一样。他们没考虑到,当时我们姐弟的学校都在布里斯本的市区附近,而市区离特姆彼瑞山,光直线距离就足足有70公里,这相当于从高雄到嘉义县的距离了。
昆士兰大学位于布里斯本的郊区,从住的地方到学校必须搭三种不同的交通工具。因为语言学校是早上8点开始上课,所以每天早上我必须5点起床,6点准时由欧妈开着卡车载我到山下的火车站,搭上6点半的火车,晃啊晃地到达布里斯本附近的火车站 (DuttonPark) 后,再走路横跨过几条街道,改搭小型的渡轮到学校。
大多早期华人的生活方式,比较倾向住在工作或求学的地点。而西方人的生活方式,则会先选择居住的生活质量再来考虑交通的问题。所以在上学的途中,在火车的第一站,我永远是众多金发中唯一黑头发的乘客。
在行驶近一小时的火车上,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澳洲人非常喜欢阅读。在火车上,不论是大人或小孩,不论是“蓝领”或是“白领”的上班族,超过三成的人,都是人手一书。好几次我忍不住好奇心,故意走到几个看起来不知道是工程师还是工人的人身边瞄了几眼,我记得其中一次一个穿着蓝色工作服的阿伯看的是《焊工手册》,另一次偷瞄到的大叔看的是《有效率的木匠》。
就这样,在木匠大叔与焊工阿伯的感召下,我也跟着大家的脚步,每天在身上带着一本书或一本字典,在火车上开始看啊看的。澳洲的火车和公交车都很舒服,不只是车上保持得很干净,重点是针对司机的规范很严格,所以很少有看书看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因为紧急刹车而吓一跳的情况。因此,我一直觉得能在澳洲的大众运输工具内看书是一种享受。
我的阅读习惯就是那时候养成的,我每天最高兴的事,就是钻进一节人很少的车厢,带一本小说或故事书,把脚高高地翘在椅子上,一路晃到学校再晃回家。
语言学校的课程并不繁重,因为在入学时,学校会根据每个人不同的程度去做测试,再将每个人分配到适合的班级,所以上起课来并不会吃力。在学校里,我有一个出名的外号,叫做“只差直升机还没搭的女孩”,这个外号起于进入语言学校的第二天,该天的第一堂课是新生自我介绍。
“大家早,我的名字是 Sharon,来自台湾,目前住在特姆彼瑞山……”我简单地自我介绍。
“啊!特姆彼瑞山那里不错,但你怎么到学校的?”老师有点意外地问。
“我寄宿家庭的女主人会载我到Beenleigh火车站搭车,我坐到Dutton Park火车站后,再走路到渡轮码头,然后坐渡轮过来。”我据实回答。
“是喔!所以你每天来学校,只差直升机还没搭啰。”老师笑着给我下了一个注解。
从那天开始,我的外号就叫“只差直升机还没搭的女孩”。
在语言学校的8个月,我的生活相当规律。早上5点准时起床,吃完欧妈准备的爱心早餐后,6点准时出发下山,搭上清早6点半的火车后开始阅读,7点半步出火车站后散步到码头改搭渡轮,8点到学校后开始一天的语言学校生活。语言学校于下午3点半下课后,在回程的火车上,我会利用在火车上的时间复习当天的课程内容,通常6点回到寄宿家庭后,7点到9点的时间我会陪欧妈看电视,那就是我与欧妈练习英语对话的时间。
日复一日规律、有恒地接触英文,从来没有使用过什么特殊学习方法。因此,每当有学生请教我快速学英语的秘诀时,我总是会用这个故事告诉他们:“有规律地学习,就是学语言最大的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