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哈法,哈还是不哈

美国人的“哈法”,看着可比我们前一阵的哈韩或哈日要执著得多也较真得多。曼哈顿街头再暴土扬尘,也要仿效巴黎非摆设几只露天餐座不可。Polo的创始人原来叫Ralph Lifshitz,生在纽约布朗士,是地道的白俄犹太移民后代;可他从销售改做设计时,竟一并改了姓氏──成了Lauren,伊夫·圣洛朗的那个“洛朗”,且一定要按法文发音念成“洛杭”才对,连其儿孙也都随他“忘祖”,弃用了白俄老姓。

上流社会不用说,普通人想“入流”最好的捷径是去巴黎镀金。都说巴黎就是诱惑的艺术,这定义听起来像说内衣。1954年好莱坞拍过一部电影《萨布丽娜》,讲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司机的女儿一直不被财主的儿子待见,于是只身赴法去学烹饪──学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去了巴黎。回来后品味骤变,不但装束得体,且谈吐优雅,立刻成了社交高手,从没人要的丑小鸭摇身而为“贵族”男人竞相追逐的对象。

电影的看点之一是奥黛丽·赫本的服装,不过服装背后的故事也许更有意思。电影挂名的服装设计是美国人伊迪丝·海德,她因此片得了当年的奥斯卡最佳服装奖;可事实上,片中给人印象最深的三套礼服,尤其是萨布丽娜借舞会蜕变那场戏穿的一袭纯白底黑花长裙,却是出自当时只有二十六岁的法国贵族纪梵希之手。海德是好莱坞名牌戏服设计师,曾三十五次获奥斯卡提名,从1948年到1966年年年被提名,八次获奖,现今的梅丽尔·斯特里普也比不过她当年的风光。可《萨布丽娜》的导演就是觉得美国人的设计怎么也不够表现巴

黎的万种风情,执意让赫本去纪梵希店里选几身重要行头。事实证明,导演的想法正确,赫本的眼力不错,那三套礼服,每一套甫一出场便艳惊四座,不但成就了电影史也成就了时装史的经典!然而,为影片如此添彩的法国贵族纪梵希,却被美国人海德拒绝共同署名,奥斯卡给她提名并最终把奖颁给她时,她竟还欣然接受了。这段署名公案据说让赫本愤愤不平,也成了海德所有简历中的一个不那么好看的“注”,今天看,它却很能说明美国人对法国的真正态度。

美国人“哈法”多半是为着恨自己历史太短,没有优雅的资本。但爱之深往往也会嫉之切。谁都知道是法国女人改造了大浪子约翰尼·德普,全美国美国演员都要为此而感谢法国呢;可如果邓普在法国说了美国的坏话,美国人还是会翻脸不认人的。2003年有部电影《离婚》,也很微妙地表达了美国人对法国这种酸溜溜的感情。电影中有一幅古典名画,谁都以为它的拥有者会是那个法国丈夫,可结果却是他年轻漂亮的美国妻子,最后还跟随美国女人返回了美国。这当然是美国人的寓言,法国人看了,是不会当真的。

我的老老板当娜在对待法国文化的态度上走的是另一个极端,好像莽撞的小男孩不知如何表达对少女的爱,便故意处处跟她作对。

那次我们一起到里昂出差,一到便奔向餐馆。里昂的吃是出了名的好,可晚饭也出了名的晚──因为人家要饮下午茶酒。我们终于坐上人挤人挨的餐桌时已饿得心慌腿软,可他们的厨房却还没生火。周围人喝着酒,窃窃私语地等。而我们等了两刻钟后,小老太当娜便竖起一条胳膊猛打榧子,嘴里还高叫:“给我来盘‘法国炸’(油炸薯条)!”服务生诧异地抬起头,像是(也多半假装)听不懂她的英语。又过了一刻钟,当娜竟突然从座位上一跃而起,跳过后面背靠背几张长条椅,拨开一排排肩膀丛,从人缝中挤将出去。几分钟后,她又原路跳跃而回,手里果真端着一盘不知从哪里顺来的热烘烘的法国炸!“快吃快吃!”她得意扬扬地招呼,我却恨不得把头嵌到桌子里去。可是我又怎好怪她,她这是太爱法国的缘故,虽然那天她爱的是“法国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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