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设计师都有做自己品牌的梦想;求其次,也希望给大品牌做大设计。我进入美国顶级私营内衣公司寇玛时,讲的便是这个条件:我要个大品牌。他们满口应承给我一个像Calvin Klein那样级别的品牌后,我才向猎头公司点了头。可是,上了班很快发现,那个大品牌的牌照合约,公司其实尚未谈妥,说难听点,他们是把我骗进来的,想骗进来再说。为了稳住我,公司“暂商标时”把我安排到“私有品牌”部门,为几个品牌做零散和应急设计。
所谓“私有品牌”是美国中低档百货公司甚至折扣百货店自己拥有、也只在自己店里销售的品牌。它们的知名度一般不大,跟CalvinKlein之类根本不具可比性。可是话说回来,这些“私有品牌”面子差,里子却光,是很多时装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公司上层对这些牌子的重视程度有时甚至超过同公司里的“名牌”。原因嘛倒也简单,在五大道高档百货公司里卖上一年的Vera Wang,绝对赚不过沃尔玛的一笔小订单,因为,高档店Saks Fifth Avenue在全美只有五十四家,而沃尔玛光在美国就有三千八百家,如果夏威夷州也算在内的话,平均每州七十六家。
果然,尽管暂时,我也很快就有了“辉煌”业绩。为中档百货公司Sears新创立的一个“私有品牌”做的一组设计,第一次试销,连样品都没做全,只给买家看了我的设计图和展示板,出乎所有人意料,一天竟给公司拿下一笔半百万的订单。老板们高兴坏了,公司总裁亲临总结会,我的顶头上司、设计部主席当娜甚至让我出来代她鞠躬“谢幕”,并几次暗示会给我奖励。我本来已发誓再也不做“私有品牌”,可面对这样的成绩也不免暂且陶醉起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公司上下突然有小道消息开始流传,说有个大品牌的合约谈成了,虽然不是他们当初答应我的那一个,却更高级也更符合我的品味。设计师们私下里议论,纷纷推测我最有可能做它的主设计,我也不断向当娜旁敲侧击,表示我当初进公司时的意愿。可结果,主设计一职,公司外聘了。知道消息后我万分沮丧,几乎没有心情再做下去。
大约是为了奖励我那个半百万的订单,那年去巴黎看秀,当娜只带了我一个设计师。我对她没有给我那个大品牌一直耿耿于怀,一上饭桌就借题牢骚几句,最后终于惹恼了她。“到此为止!这是我最后一次听你说这件事。”
我们从巴黎又飞去里昂,正好碰到公司做那个大品牌的设计组。我听说他们参加完巴黎的内衣秀后,还会去伦敦逛街,不禁又羡慕嫉妒恨各种负面情绪泛滥。也是在饭桌上,那两个人越说越起劲,我越听越沮丧。就在这时,当娜突然指着我对他们说:“你们这次到法国来,甚至去伦敦的旅费,都是她挣的。”他们朝我望了一眼,立刻不再说什么。
瞧,这就是理想和现实,作为设计师你要不要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