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的是,尽管罗斯的观察技能仍然很好,却再也不是准确无误。街区那头,哈里·芬恩正坐在他租来的汽车里仔细观察着这位独特的罗斯先生。丹,准备上哪里去?熟食店还是回家?熟食店还是回家?你的黄昏岁月可真漫长啊。
芬恩多次观察过丹·罗斯这个做内心决定的过程。大约有四分之三的时候,罗斯最后都选择了去熟食店,而不是回家。这个比例今天仍然有效。罗斯转身顺着大街往前走,走进Edsel熟食店。从门上的标牌可以看出,这家熟食店1954年开张,而且生意一直很火。这说明它远比那款让人沮丧的汽车(当初店名就是根据这款福特汽车的名字Edsel取的——译注)受人欢迎得多。
至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罗斯会在那里吃午饭,仔细观察那些乖巧女服务员们的每一个动作。然后,他用二十分钟开车回家。然后,他将坐在后院里看报,然后进屋小睡,然后吃一顿简单的晚餐,看电视,在窗边那张小桌子上和灯影一起玩单人纸牌游戏。然后,这个男人上床睡觉。到九点钟,那座小平房中的灯光就会熄灭。丹·罗斯进入梦乡。第二天从头再来一遍。芬恩机械地在脑子里数着这个老人平庸生活中的这些分分秒秒。
芬恩追踪到罗斯在这个小镇的足迹之后,曾到这里来过几次,了解这个男人的日常生活规律。这种监视让他得以策划出一个完成任务的完美计划。
罗斯从Edsel出来前大约五分钟,芬恩从他车上下来,大步走到街对面,从熟食店窗口向里面看了看,发现罗斯坐在后面那张他惯常坐的桌子边,正在看服务员递给他的帐单。芬恩急忙顺着大街向罗斯停车的地方走去。两分钟之后,他已经回到自己车上。三分钟之后,罗斯从熟食店出来,慢慢顺着大街往前走,钻进自己车里,把车开走了。
芬恩从相反的方向离去。
那天傍晚,罗斯做完他通常的日常琐事之后,往杯子里倒了三指深的黑方威士忌。为了止痛,他还无视酒瓶标签纸上的所有警告,往酒里加了一种专利药物。他还没走到床边,麻痹就开始了。刚开始时,他还以为是药物起作用了,而且非常喜欢那种麻醉的感觉。但当他在床上躺下时,才突然有些惊恐地想到,可能是狼疮加重了,到了更加危险的程度。当他突然发现自己呼吸困难时,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难道是心脏病发作?但怎么没有那种大象压在胸口上的压迫感,左臂下部没有那种刺痛感?或者是中风?但他又还能思维,还能说话。他说了几个字,吐词清清楚楚。他的脸好像也没向一边扭曲。他之前没有感觉到任何其他痛苦,平日的那些痛楚之外。问题就在这里。他的四肢现在什么也感觉不到,一点感觉都没有。他的目光顺着手臂往下滑,一直移到左手上。他想用大拇指擦擦其他手指,但大脑的命令显然无法到达手指。
但是,先前他手指上的确有过什么东西。感觉滑滑的,像凡士林。他擦了又擦,但就是擦不掉,手指一直感觉湿湿的。他回家时洗过手,问题好像就在这里。手指后来不滑了。他不知道是肥皂和水把那东西洗掉了,还是那东西自己蒸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