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道,必先富民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

——《管子·治国》【译文】

大凡治国的方法,一定要先使百姓富裕,百姓富裕就容易治理,百姓贫穷就难以治理。怎样知道这样的道理呢?百姓富裕就安居乡里重视家庭,安乡重家就尊敬官吏害怕犯罪,敬上畏罪就容易治理。百姓贫穷就不安居乡里而看轻家庭,不安乡重家就敢于凌辱官吏罪犯禁令,凌上犯禁就难治理。所以安定的国家常常是富裕的,而动乱的国家必定是贫穷的。因此善于治理国家的君主,一定要先使百姓富裕,然后才治理国家。

富民,是中国近来的一个重要话题。据称,中国在“十二五”规划里将过去的“国强民富”改变为“民富国强”。表面上看,这只是两个词语的搭配顺序不一样,孰先孰后似乎关系都不大,其实它意味着执政思路的根本改变。

在民富与国强的关系上,一直以来,我们都强调“国”在“民”之先,并常用大河与小河的关系来喻指,把国比作大河,民比作小河,说什么“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严格说来,这个比喻的逻辑关系是不对的。一条大河,从发源地到出海口,数千里下来,其水是由无数条支流即小河来补充的。所以,正确的逻辑关系应该是,小河有水大河满,小河无水大河干。况且,即便大河的水是满的,如果大河与小河的连接河道被淤泥堵塞了,水回流不进小河,小河也就干了。

要解决民富问题,改革分配关系非常必要,但更为本质的是改革和完善政府体制,限制政府权力,尤其要限制政府权力支配社会财富的规模和渠道,唯有如此,政府才不能控制太多社会资源和财富。在有效约束政府权力体系过度扩张的同时,建立起更加自由公平的市场和社会环境,才能充分释放公民创造财富的潜力和激情。

企业应该有步骤地提高员工工资,增加员工收入,并做好员工的福利保障;同时设好公司规章,有违则有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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