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河岸的回程(5)

此刻,所有的吐温的遗址都关门了,我就将车停在一个陡坡上,到旅馆里登记。在我的前面是一车年老的游客,他们看上去似乎要竞争谁的登记速度最慢。而几位骑摩托车夫妇身上惊人的纹身,让我在排队的时候开了不少眼界。在天黑之前,我仍能够闲逛一番,透过窗户看一下吐温的房子和格兰特的药房,以及漂亮的带护墙板的商行和房子,那里是吐温一家在落难时待了数年的地方。

那里有足够多的标记使我能不断地翻新我的记忆:吐温实际上出生在佛罗里达的密苏里(不要与路易斯安那的密苏里或墨西哥的密苏里混淆),1839年四岁的他搬到了汉尼拔。他1853年离开汉尼拔,做了一段短期的印刷工和记者。他把童年的记忆都写在了《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里,而他的一生,都被他写进了他辛辣的其他30多部文学作品里。当吐温1882年再次参观汉尼拔来完成《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这部有关他做船上领航员日子的半回忆录时,他写道:

整个镇展现在我的眼前,我能够标出和锁定每一个地方,而且非常详细。自然而然的我内心深受感动……从这有利的地形观看大河上下和宽阔的伊利诺斯树林,显得非常的漂亮;我认为它是密西西比河上最漂亮的风景中的一段。

从船头看过去,市镇依旧那样美丽,尽管它与吐温笔下描述的老的、历史的汉尼拔不尽相同。他是这样写的:吵闹的码头满是平底船的船员和河鼠,岸边立着屠宰场和码头包装厂,木材厂,木桶制造厂和散发出臭味的皮革工厂。我轻松地逛过了几个街道,这些街道都曾出现在吐温笔下,但现在都是翻新过的。在隐没的夜色里,我在一条房子已褪色的街上走着,当一条不知品种的大而凶的狗向我挑衅时,我经历了那种汤姆·哈克的时刻――我猜想它是一条大丹狗―― 一种牧羊狗,可能是一种由牛和大驯犬在某个基因库里培养出来的混合产品。毫无疑问,吐温一定会许可年轻人用手边的石子打那个怪物,喂它些糟糕但不致命的吃食,或者找到其他的机灵方法把这个拦路的障碍给引开。我只有站住,并且一步一步地后退,同时不断地朝大狗叫喊,我希望狗的主人会出来,还希望他要比那只狗要更温和一些。(另一方面,我自己有一个理论:狗的样子和行为经常和它的主人很相像,这样,在这种情况下,我的问题就更加糟糕了。)这一僵局被一辆开来的车打破了。那只狗愉快地嘲着那车吼叫,对着车的后轮咬牙切齿,而我就朝相反方向快速走开。

晚餐时间差不多要结束时,我找到了去布巴的路。布巴这个餐馆就藏在一个漂亮的老仓库里,而仓库则在密西西比防洪堤(当地人称作洪水墙)“湿”的那一边,离旅店也不远。我仅仅因为它的名字选择了它。我作为研究生曾在哥伦比亚的密苏里呆过三年,而且我总觉得在圣路易斯和堪萨斯城之外的密苏里感觉上更像在南部而不是在中西部。并且当你在南部时,每次你都会碰到一个称为布巴的地方,你会停下来并在那里吃饭。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我点了烟熏烤肋骨,它们非常的棒。

也就在那里,我任凭思绪天马行空:要是我与萨姆·克莱门斯一起喝啤酒情形将会如何?或许在他晚年,当这个长期灾难和荒诞的世界使得他越发愤怒,一两瓶的啤酒再也不能抚慰他的内心之前的那段时间。虽然我没有计划找寻啤酒吧的路要怎么走,但我也花工夫去做一些与吐温相关的啤酒研究。我发现大量的资料,这使我相信他自己曾经是一名啤酒朝圣者。在1912年艾伯特·比奇洛·佩因的吐温传记中,佩因写道:吐温当时是一位旧金山的记者,住在唐人街锡屋顶上面的一间公寓里。在深夜他和他的同伴喝了啤酒之后,他们就将空瓶子扔向那些没有区别的屋顶。当疲倦的居民从他们的房子里蹒跚出来而且挥动着拳头咯咯作响时,吐温等人就隐藏在百叶窗后面。佩因描述了一次喝啤酒比赛,并且写到吐温酷爱大麦饮料。他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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