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正题去思考一下啤酒疗法(4)

这也表明这件事是多么正统。我们所尝的10种啤酒中,有8种是手艺酿造的。不过麦克罗和克罗娜是流行的贮藏淡啤酒,并非布拉福德的机构里占主导的浓啤酒巨头所欣赏的类型。浓啤酒巨头们代表了向19世纪70年代前美国尚未流行贮藏啤酒的时期的回归。当贮藏啤酒占主导地位时,他们推崇英国和比利时――他们是仅存的两个浓啤酒占主导的国家。他们还相信浓啤酒由饱满的酵母在比贮藏啤酒高的温度上发酵而成,并且要在品质和口味上超过贮藏啤酒以及它的祖先诸如比尔森、伯克斯、马曾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甚至觉得即使是贮藏啤酒的佼佼者,如由捷克、荷兰以及德国所制造的,仍然是平淡无味的。

不管怎样,我们还是打开了麦克罗酒,每个人都给自己倒上一点。

“注意里面的香味,”布拉福德像在吟诗,晃动着他的酒杯,“她明亮柔和……喉咙里觉得辣辣的么?那是啤酒花。”

我不得不承认,我好多年没喝过麦克罗了,过去也没闻过它的气味,更别提花时间去注意它的啤酒花味道了。不过我尽义务般地嗅了嗅自己的杯子,觉得他说得没错。开胃菜是用百威和芫荽叶腌的鲑鱼,味道不错,就是感觉不出什么啤酒味。不过这可能就是要点。加在食物中的啤酒,正像厨师戴路西稍后所解释的:并不是主角,而同油和香料一样只是帮助提味罢了。

我想知道布拉福德对克罗娜会怎么说。这阵子它以瓶子口的那块石灰以及关于炒股高手吉姆·巴菲特的广告而广为人知。我曾在墨西哥海岸的几个地方喝过这种酒。我发现在炎热的天气这种酒口感尤其好,不过对于美妙的啤酒品尝会来说,选择这酒有点奇怪了。

据我所知,克罗娜在1960年代就已经进入美国了。它是由一位美国年轻探险家在墨西哥游历时发现的,并得到他的称赞。从那时起,它就开始大量涌入美国市场。到1997年,克罗娜就已经超过喜力成为美国进口量第一的啤酒(喜力自1930年就一直是第一位)。事实上,从销售量来看,克罗娜在美国国内排第六,在世界范围内排第五。

不过最令人惊讶的事发生在80年代后期,墨西哥蒙德罗集团拥有的克罗娜经受了其历史上最异乎寻常的中伤之一。内华达喜力分销商的推销员们,由于嫉妒克罗娜的经营业绩,便散布谣言说克罗娜酿造厂的工人在啤酒装瓶前在其中小便。结果整个事件成为《华尔街日报》在1987年一个专题的题材。最后该分销商被克罗娜的进口商告上法庭,被勒令赔偿原告300万美金损失,并收回诽谤,公开道歉。到2002年,克罗娜的年销售额已经达到9000万箱。

布拉福德也认为克罗娜拥护者甚多,说这种啤酒“口味清新,隐约有柑橘的味道”,并且用了一个葡萄酒的类比:“容易上口,就像馨芳葡萄酒”。

我怀疑布拉福德只是形式上的礼貌罢了。不过当我后来问到另一个波士顿啤酒公司资深浓啤酒人士吉姆·科赫对克罗娜的看法时,他表现出出人意料的赞许:“它的口味独一无二――像是葡萄苏打发酵酯。你永远不可能把它和百威以及米勒混在一起。它介乎于百威和喜力之间。”

这时我对德国人梅塔格在锚酿酒厂对我说的话有些理解了。他告诉我说:“你要知道,一个人要是喝过了克罗娜,就再也不会回头去喝百威了。”换种说法就是,手艺酿造者们对于进口啤酒都很宽容、理性,认为它们是连接钟情于百威、米勒、科士艾品牌的大众饮用者和小酿造世界的桥梁。这就好比说大麻会导向海洛因――除了晕眩(假如你是位手艺酿造者)是确实存在的。

布拉福德接着讲到了更多的外来啤酒:鹅岛的巫果布朗浓酒 (芝加哥);塞缪尔·亚当斯的波士顿祖传浓酒 (波士顿);安德森谷的巴尼平脆燕麦烈酒(布维里,加利福尼亚);迪修特斯的比尤特黑酒 (本的,俄勒冈);新格勒伍斯比利时红浓酒(新格勒伍斯,威斯康星);奥蒙岗的艾比浓酒(库珀城,纽约)。我一直在想这到底同葡萄酒的品尝有多相似,尽管布拉福德坚称,虽然模式上或许借鉴自葡萄酒,可是啤酒作家迈克尔·杰克逊“无疑开创了一套真正的啤酒语汇。我们谈论麦芽-啤酒的平衡,一些实际上适用于啤酒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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