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啤酒,为什么是我?(2)

不过,当我1971年刚大学毕业,按惯例去欧洲旅行,进入了以前毫不知晓的欧洲啤酒世界时,我是真的给吓倒了。后来,90年代早期,当时我正好担任《华尔街日报》驻伦敦记者,开始喜欢上了所谓的英式啤酒,发现所有能满足狄更斯和塞缪尔·约翰逊的啤酒,也能满足我。现在我已经泡在啤酒的世界里一年多了,有机会在全国各地品尝不同口味的啤酒,自然而然我的知识和经验也得到了积累。

在美国市场上,把国产和进口的啤酒品牌都算在一起大约有3400种。我差不多喝过其中的15%,并且能闭着眼睛分辨星鲨的60分IPA(印度麦酒)、司马特诺斯·朴次茅斯贮藏酒、百威之间的区别。不过我并不会因为自己的喜好而贬低其他的品牌,因为这并不是在统一的标准下可以衡定的。

我在这本书里所能带给读者的是一个观察者在进行丰富考察之后所呈现出的感知和了解。这可以恰当地用一个隐喻来表达:那是一条贯穿全美激荡着美国的商业文化,滋润了全美8400万啤酒饮用者思维、心灵以及情感的啤酒长河。如果你对此有所质疑,那么就看看整个啤酒工业吧,年销售额大约750亿美元,超过了音乐影视、移动电话、有线电视以及采矿业。啤酒对整个经济的贡献或是说一个“啤酒帝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440亿美元,超过了美国五十个州中二十四个州的产值总值和几十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其中包括了几个以字母B开头的国家,如白俄罗斯、玻利维亚、保加利亚等国家。

但是啤酒在美国并不仅仅是一项产业,它已经融入我们的历史了。乔治·华盛顿在独立战争前就在芒特弗农酿造啤酒,并且强烈指责国会缩减他麾下将士的啤酒供应(每人每天1夸脱)。本·富兰克林也自己酿酒,据说他对啤酒的热爱不亚于霍姆·辛普森。①

长久以来,啤酒已经成为美国社会最寻常的万灵药、是体育和观众不可分割的伴侣、通向兴奋的大门、上班族的镇静剂、大学生活的发酵剂。你得承认,在配上比萨饼的时候,啤酒是唯一的成人饮料。这项产业以人们对其品牌的忠诚为基础,就像我父亲同弗斯塔夫之间的关系那样。这种忠诚并不是简单的通过口味所获得,而是由市场营销所奠定:巧妙的广告宣传,特别是把品牌同体育、球队,尤其是那些明星运动员联系起来。

啤酒不是美国人发明的,但是我们抓住了它,把它晃动搅拌,摇匀,提纯,变成我们自己的了。我们有世界上最大的酿造公司――安豪塞-布斯公司,有世界上最大的单点酿造商――阿道夫·科士公司,位于科罗拉多州的戈尔登。居住在捷克、德国、爱尔兰、奥地利的人们也许就单个人来讲要比美国人喝更多的啤酒,但是美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啤酒市场,甚至超过中国,尽管这个国家有13亿潜在消费者。美国在2002年共消费了亿加仑啤酒(据最新数据),每个合法饮用年龄以上的美国公民平均每人加仑。这是啤酒的两大竞争对手――烈酒和葡萄酒消费数量总和的7倍。

过去25年以来,受革新观念的驱使,这种观念我们最后一次见识是在技术萧条前的硅谷,我们营造了一个充满活力和竞争精神的酿酒业。小酿酒商、酿酒俱乐部和中型地区性的酿酒企业,一起服务于美国的啤酒消费者,并提供了数千个新选择。尽管这些令欧洲啤酒界那些自命不凡的家伙心生不快,但是美国的进展是不容否定的,正如英国著名啤酒专家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所说:“这是世界上最有趣的啤酒景观。”

不过近来,一些手艺酿造商已经不仅仅满足于生产比主流啤酒公司“更好的酒”了,他们开始坚持自己的“超烈啤酒运动”。我们还能把这些啤酒称作什么呢?要么是通过分析从有2700年历史的土耳其王室坟墓里挖出的饮酒器底部的沉淀物中分离出的成分,进而逆推出酿制方法而制成的;要么就是放弃了所谓的“新鲜”标准,特意把啤酒放在橡木桶或是雪梨酒桶里贮藏一段时间,而后用豪华装饰的瓶子包装,作为上等白兰地的同类酒投入市场;不然就是搀和了上好的苏格兰威士忌并以类似“残破火车风味”这样的名字登堂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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