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教后杀朱元璋铁腕治贪(2)

三是文教。洪武五年(1373 年),朱元璋命工部制作申诫公侯的铁榜,榜文规定:各级官军不得私自接受公侯的金银财物;公侯等人非奉特旨,不得私役官军;公侯之家不得强占官民的山场、湖泊、茶园、芦荡以及金银铜铁矿场;各卫官军非出征之时,不得在公侯门前侍立听候;功臣之家管理庄田的人员不得在乡欺压殴打百姓;功臣之家的佃户、奴仆不得倚势欺凌百姓,侵夺田产、财物;公侯之家,除钦赐的佃户外,不得私自接受投托人,隐瞒差徭;公侯之家不得倚仗权势,欺压良善,侵夺他人的田地、房屋、牲畜;功臣之家不得接受他人投献的田土物业。

在铁榜中,朱元璋还对违反各项禁令的行为规定了处罚办法,其中倚势凌人、侵夺田产和财物、接受投托隐瞒差徭者,都处以斩刑。朱元璋还亲自主持制订了《大明律》,规定:官吏贪污白银60 两以上者,处死决不宽恕;官吏受贿而枉法一贯以下杖70 ,每5贯加一49 等,至80 贯处绞刑;受财不枉法者,一贯以下杖60 ,毎5贯加一等,至120 贯杖100 ,籍没家产,流放3000 里,撤职罢官,永不续用…… 朱元璋还撰写了附加案例说明的《大诰》,规定每户一本,家传人诵,让官员读后自律,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

为了唤醒官吏的良心,朱元璋还把农民的疾苦编成一本书,叫《醒贪简要录》,赐给官吏,人手一册。他在序中写道:“四民之中士最贵,民最苦,最苦者是什么?每当春耕之时,鸡鸣而起,驱牛柄犁而耕。禾苗即种,又要耕耨,炎天赤日,形体憔悴。等到秋收,交官之外,所剩无几,要是遇上水灾虫灾,则全家遑遑,毫无希望。今居官者不念民苦,甚至有刻薄而虐待他们的人,真是太没有心肝了。今颁书于天下,望做官的懂得体恤吾民!”

朱元璋该教的都教了,但“有如东风射马耳”,效果并不明显。朱元璋登基不久,官场腐败之风渐起,到洪武六年(1373 年),官吏贪赃枉法、官逼民反之事时有发生,其中不乏他一向信重的功臣。于是,朱元璋开始动用法律武器,制裁贪官。

一天,朱元璋向站在一旁的御史宇文桂问起百官行事的情况,宇文桂神色慌张、语无伦次。朱元璋顿起疑心,命侍卫搜他的身,搜出十余封写满阿谀奉承和私托求进之言的信件。朱元璋立即派人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十分严重。朱元璋不禁龙颜大怒,当即诏令天下:凡贪银60 两以上的官员,不管是谁,格杀勿论!

朱元璋整治贪官,不徇情私亲,对于重要案犯,无论战功多大、官职多高,即使是皇亲国戚,也铁面相向,毫不手软。安庆公主的丈夫、驸马欧阳伦,不顾禁令贩运茶叶,触犯刑律,被地方一名小官举报。尽管安庆公主哭哭啼啼地求情,也无济于亊,欧阳伦被律处死,并对举报官员给予赏赐。朱元璋唯一的亲侄儿、义子朱文正,跟随他南征北战十几年,立下了赫赫战功,官至大都督。在镇守江西期间,朱文正生活骄奢淫逸,威逼民女陪睡,被人告发。朱元璋大为震怒,虽有马皇后求情,但朱文正还是被一撤到底,流放凤阳守陵。朱文正后因逃跑,抓住后处以死刑。开国勋臣、大将军胡大海的儿子胡三舍,因违犯禁酒令,按律当斩,当时胡大海正在外领兵作战,都事王恺建议暂缓处死,稳住胡大海,以免激生变故。朱元璋坚定地说:“宁可我负胡大海,不可使我法不行。”言毕,亲自拔剑将胡三舍处死。

朱元璋办大案、要案,往往一查到底。为了监督各级官吏的行为,他专门设立了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然而这些监督部门也逐渐腐败了。1386 年,都察院御史刘志仁去淮安处理一宗案件,到达府衙后,他故意拖延审案时间,向原告和被告勒索了许多钱物。朱元璋听说后,立即下旨将刘志仁处死。朱元璋还查出六科有六十多个官员有不同程度的贪污受贿行为,遂下令将他们全部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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