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孝心(6)

阐述中国人为父母服丧的礼仪时已经提及,服丧期理论上定为三年整,但是实际上被仁慈地缩短为二十七个月。在《论语》第十七卷,我们读到孔夫子的一个门徒坚决反对把服丧期定为三年,坚持认为一年就足够了。对于这一点,孔夫子断然回答:在整个三年服丧期里,君子是不能娱乐的,但是倘若这个门徒认为他在缩短的一年里能够娱乐的话,他可以这样做,不过孔夫子明确地把他看作是“非君子”。

这种服丧的礼仪比所有其它的任何职责都重要,儿孙们一生中付出这样多的时间服丧,只有为政府服役时才能免除。极孝的例子是,儿子在父亲或母亲坟旁建一座棚子,整个服丧期里都到棚子里居住。最普遍的方式是仅在坟旁过夜,白天仍像平素一样从事正常职业。然而有一些儿子愿意参加全部仪式,于是沉沦于整个过程,不做任何事情,完全浸透在悲痛中。笔者认识一位这一阶层的人,他极端尽孝,长期守在双亲坟旁,仍然心绪不宁,以至无力承担家业。对中国人来说,这样的行为受到高度赞扬,后果如何,是不加考虑的。礼仪的职责,是必须绝对履行的,没有灵活的余地。

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人卖光了土地,甚至拆掉房子,出售木料,为的是准备钱给双亲或者其中一位亲人举行一场像样的葬礼。这样的行为是一个社会的错误,很少有中国人理解这一点,更没有一个中国人不实行这种错误的礼仪。这是符合中国人的天性的。符合“礼”,或者是礼节,所以毫无疑问地这样做。

赫克(Huc)神父从他的亲身经历中,找出一个极好例子,说明中国人是如此珍视礼仪和孝行。神父生活在中国南方,在他定居帝国的第一年,有机会派一名信差到北京送信,他想起雇用的一位教师,大概家在北京,一定愿意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给他的老妈妈送一封信,他已经四年没听到妈妈的音信,妈妈不知道她的儿子在什么地方。听说信差马上就要走,那位教师对一位刚在隔壁房间上完课的学生叫道:“到这儿来,拿这张纸,替我给我妈妈写一封信。不要耽搁时间,信差马上要走了。”这个举动使赫克先生感到惊异,询问那位写信的少年是否认识教师的妈妈,才知道这孩子甚至不晓得有这样一个人,于是奇怪地问教师道:“那么,你不告诉他,他怎能知道该说些什么呢?”对这个疑问,教师断然回答:“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已经学做作文一年多了,熟悉许多文雅的客套话。难道你不认为,他完全懂得一人儿子应该怎样给妈妈写信吗?”学生很快回来了,信不仅已经完全写好了,而且已经封好了,教师仅仅加了个亲笔签名。这封信给帝国的任何一位母亲,都是同样适合的,任何一位母亲都将同样高兴地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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