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我们为什么不认错(13)

赵继成 其次,就像美国司法对沉默权做出的限制规定一样,对于一些重要证据的核实,如果被告沉默,法官可以做出一些不利于被告的推定。同样的道理,当舆论把一个又一个质疑、证据、问题抛给汪晖,希望他做出解释时,他一再沉默,公众就难免会做出一些推定,这个推定显然是不利于汪晖的。这也算是社会舆论,施加给汪晖的压力。

易中天 这就没办法了。因为行使沉默权,归根结底是行使自由权。自由是什么呢?自由决不意味着“为所欲为”或者“逍遥法外”。恰恰相反,自由首先意味着责任。说得白一点,就是“我选择,我负责”。比如你去餐馆吃饭,或者到商店购物,只要对方没有强买强卖、弄虚作假,那么,买错了东西点错了菜,也只好认了。

赵继成 对!谁点菜,谁付钱;谁主张,谁举证。

易中天 所以,西方一些人权学家甚至认为,让罪犯坐牢,是对他自由权的尊重。因为犯罪是他的自由选择,坐牢则是他应负的责任。总之,自由无限制,但是要负责。天底下可没有免费的午餐。沉默也好,说话也好,最后都是要埋单的。

赵继成 同样,作为公众人物、知识分子,一旦沉默,就必须承受由此引起的“不够漂亮”、“有失身份”等等批评。公众和媒体甚至还可能根据你的沉默,推定对一些质疑的认可,推定一些证据的有效性。这些都是沉默者要承担的不利结果。

易中天 所以,你有权保持沉默,但请你把账算清。总之  

一,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保持沉默,哪怕事关公众知情权。

二,对于政府官员和公众人物,公众有知情权、批评权和质疑权,媒体也有监督权。

三,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满足,应该也只能通过独立调查的第三方。

四,当事人在行使沉默权时,无疑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赵继成 完全同意。

刊载于2010年9月2日《南方周末》“大参考”版,责任编辑戴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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