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我是公民(1)

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公民!

○ 官员是什么?公务场合是“公仆”,下班以后是“公民”。

据《北京晨报》报道,5月20日,兰州发生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一对骑摩托车的市民夫妇,因为要躲闪一辆疾驶而来的轿车,双双摔倒在地。摔倒的市民生气地嘟囔了几句,车中的男子便勃然大怒,对那市民说: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局长!

呵呵,这真是好大的派头,好大的口气!

看来,严重的问题,确实是教育干部。我们必须对这位局长同志,包括某些有类似想法的其他长官,普及一点常识。顺便再帮他算算,他这个局长,究竟应该算作什么。

如果在王朝时代,比如明清,一个兰州市城关区的旅游局长,大约只能算作“蕞尔小吏”。因为他的上司城关区区长,也才是个“七品芝麻官”。七品以下,包括像他这样九品的,就不是“官”,而是“吏”,也就是“办事员”。说得再难听一点,不过长官跟前的听差。依照制度,他出行时,并没有资格鸣锣开道,人五人六地要求小民回避。

何况现在早已不是王朝时代。我们的国家,叫“人民共和国”,不叫“帝国”。我们的机关,叫“人民政府”,不叫“衙门”。我们的干部,叫“人民公仆”,不叫“老爷”。所谓“人民公仆”,说白了,其实就是“听差”,只不过是公用的。但不论公用专用,总归是仆不是主,是听差不是老爷。这位局长,哪来那么大的威风?

也只有一种可能:他根本就没把自己当听差。或者说,根本就没把自己当公仆。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他面对的是自己的长官,比如城关区区长,会大吼一声“我是局长”吗?我们甚至还可以来点“艺术想象”。比方说,摔倒的那位市民,其实是“微服私访”的新任市委书记。亮明身份以后,会怎么样?估计那局长立马就湿了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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