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负笈英法(12)

当时在巴黎的中国学生为数众多,过境观光的旅客不算,留学欧美而来巴黎度假的就很多。杨绛每出门,总会碰到同学或相识。当时寄宿巴黎大学宿舍“大学城”的学生,有一位H小姐住美国馆,一位T小姐住英国馆,盛澄华住瑞士馆。其他散居巴黎各区。

与杨绛经常来往的是林黎光、李伟夫妇。李伟是清华同学,中文系的,能做诗填词,毛笔字写得很老练。而林黎光专攻梵文,他治学严谨,正在读博士。他们有一个儿子和杨绛的女儿同年同月生。

杨绛听李伟说,某某等同学的孩子送入托儿所,生活刻板,吃、喝、拉、撒、睡都按规定的时间。她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受这等训练,钱钟书当然也舍不得。

杨绛对门的邻居是公务员太太,丈夫早出晚归。她没有孩子,常来抱圆圆过去玩。她想把孩子带到乡间去养,就对杨绛说:

“乡间空气好,牛奶好,菜蔬也好。”她试图说服杨绛把孩子交托给她带到乡间去。她又说,你们去探望也很方便。

如果这话说在孩子出生之前,杨绛也许会答应。可是孩子怀在肚里,倒不挂心,孩子不在肚里了,反叫她牵心挂肠,不知怎样保护才妥当。对门太太曾把圆圆的小床挪入她的卧房,看孩子能否习惯。圆圆倒很习惯,乖乖地睡到天亮,没哭一声。

杨绛夫妇两人却通宵未眠,他们牵心挂肠。好在对门太太也未便回乡,她丈夫在巴黎上班呢。她随时可把孩子抱过去玩。他们夫妇需一同出门的时候,就托她照看。当然,他们也送她报酬。

杨绛夫妇在巴黎的生活比较自由自在——因为钱钟书通过了牛津的论文考试,如释重负。他觉得为一个学位赔掉许多时间,很不值得。他白费功夫读些不必要的功课,想读的许多书都只好放弃。因此他常引用一位曾获牛津文学学士的英国学者对文学学士的评价:“文学学士,就是对文学无识无知。”他从此不想再读什么学位。这种想法逐渐影响到杨绛,因此他们虽然继续在巴黎大学交费入学,但只按各自定的课程读书。

这样,杨绛和钱钟书白天除了上课,经常结伴出去坐一会儿咖啡馆,注意从社会学习语言和汲取知识,或者一起逛逛旧书肆;晚上一般都回到公寓,不改旧习,发愤读书,青灯黄卷长相伴,不亦乐乎。

我们在前面已经知道,那时在法国的中国人很多,有勤工俭学的,有来访问的等等。他们当中有吕叔湘、王礼锡、向达、徐、罗大冈、王辛笛、盛澄华等人。钱氏夫妇与他们时有过往,对此,诗人王辛笛为我们留下了点滴回忆,他说:“一九三六年我去英国爱丁堡大学进修,次年到巴黎短期度假,住在清华窗友盛澄华(1913~1970年)寓处。适巧钟书偕其夫人杨绛也由牛津来巴黎,同住在拉丁区,与盛处相去不远。澄华专攻纪德作品,并常就近向纪德本人请益(在抗战期间译出《伪币制造者》等问世),不同于一般留学生惟学位头衔是务,钟书对此颇有好感。大家在街头朝夕不期而遇,相视而笑,莫逆于心。”

杨绛记忆所及,钱钟书小说《围城》中的人物禇慎明即取材于这一时期在巴黎的相识。她说:禇慎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那个影子的真身比禇慎明更夸张些呢。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分数,并排列先后。我知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心翼翼地应付过去。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我应该厚道些,老实告诉他在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他惊喜说:“真的吗?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其实,禇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另一人喝的。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美”,不爱“妖精的美”。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钟书“救”了他回来。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准是那杯牛奶作祟,使钟书把禇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牛奶生发出来的。这无疑是杨绛他们在巴黎生活的一段插曲,当然在钱钟书的小说里便演绎成十分有趣的情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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