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自述》:道法自然(上)——老子的哲学(5)

有了大的策略,还应有个人的修养,老子在这方面同样有辩证的论述。他说为人处世应清楚知道祸福相仍的道理:“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意思是“灾祸呀,福泽就倚靠在你的旁边;而福泽呀,灾祸也正在你自身潜藏”。这真是警世危言!人们在幸福之时不可乐极而悲生,要有所克制;而人们在逢遇灾难之时,也不必颓废沉沦,应该心存幸福的追求,光明即在前面。祸与福的相互转化,不仅体现于个人,也同样体现于家庭、社会、国家和世界。而人们最容易生在福中不知福,那就会有种种恣肆、猖狂、张扬之态,忘却了前面所说的“知荣守辱”;也容易在遇到灾难挫折时有自抛自弃、自戕自残的行径。总之,以上两段的论述,归纳言之,还是要追求生命的和谐、自身和社会的和谐。老子在陈述福祸相转化时,在处世哲学上进一步提出“知其雄,守其雌”,是说一个人虽有雄才大略,亦当韬光养晦,甘于“雌伏”;“知其白,守其黑”,是讲知道光明之所在,而又能难得糊涂,大智若愚;“知其荣,守其辱”,是讲既有荣耀与享受,又能谦卑下人,不辞羞辱。那么这样的人就是那些能“复归于婴”(婴儿最柔弱,又最有旺盛的生命)、“复归于无极”(无穷尽的天地等待其发挥才能)、“复归于朴”(大朴不散才能包容万物)的圣人(《老子?第二十八章》)。

老子在这里教导人们进取退守的策略,这样做任何事都游刃有余,都会适度,留有充分的余地。这和前面所引述的“道冲,而用之或不盈”、“和其光,同其尘”是同样的道理。过分锐猛的进取往往过犹不及,把力量用尽、用透则失去回旋的余裕。天下一切大小事,能做到无过无不及,其力量将是适度的。而度的掌握则是凭个人的长期修养,做到并不轻而易举。唯有这样的圣人,能知人知己。“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老子?第三十三章》)。你能知人善任,则是智慧;能自知短长,则是清醒。老子要求圣人“常无欲”(《老子?第三十四章》),能排除身内身外的种种欲求,这是内省的小事,是最低的要求;进一步则要求你把更大的欲求克制:“万物归焉而不为主”(《老子?第三十四章》,这是说即使天下归心了,你仍然淡泊自处,这就近乎道了,就具有了伟大的品格。因为从内心深处不以为自己有什么了不起,那实际上却真正成为伟大的圣者。(《老子?第三十四章》:“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如此看来,老子的所有不争、柔弱和居卑处下,目的是为了最大的进取,是为的天下不能与之争,为的柔弱胜刚强,实际上成为真正的尊贵崇高的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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