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枪毙北京市长(2)

 

王治馨被杀的过程也很有意思,从袁世凯收到夏寿康的报告,马上批复,然后由大理院开庭判决,宣告死刑,判决到执行没超过二十四小时,办理之迅速,前所未有。王治馨自己更是完全没料到,他在头天被抓进看守所,当大理院开庭时,王系坐马车前往,王一入门,觉得不太对劲,被告席上还有两人,也是贪渎官员案,先后判了五年和十二年徒刑。法官宣判,声音低小,但尚能听清楚。而到对王判决,法官起立,手持判决文书,读的声音很小,不但旁听人无人听得明,王治馨亦未听清。闭庭后,王问押解人:“到底我是判的九年徒刑,还是七年?”旁人不忍实告,也说未听清。出庭后,回到看守所,人问他如何判决,王回答“九年徒刑”,尚不知命已旦夕。判决后,司法部即赶办呈文,当日下午5点送到总统府,8点钟就批下来马上执行,回函送到司法部,总长已回公馆,他不敢耽搁,没行公函,直接电话通知将王执行死刑。其时王已睡着,从梦中被拖起来,王才知道大祸临头,魂飞天外,立即被绑赴德胜门外行刑场枪毙。民国枪毙腐败部级大员,王治馨是第一个。

  如此迅捷,有一点儿灭口嫌疑,毕竟王在警界多年,谁知道他是否参与什么重大机密,但也有认为是袁世凯避免为王上门说情的举动。王在官场多年,人际关系盘根错节,赵秉钧的夫人曾上门为其求情,而袁世凯在批复死刑时,为王说情者正等在客厅,袁在批完后,才去见客,告知已经批办,无可挽回。王死后,袁世凯还施了小把戏,特批给王家属治丧银一千两,并允许将年俸全数支付,表示不忘旧情,恩威并用。不管怎么说,袁世凯也算反腐败动了一次真格,杀了个市长,但显然这种杀一儆百、选择式的反腐败效果并不大,制度改良还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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