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出茅庐的年轻人

英国哲学家怀特海早年在剑桥大学攻读数学,后来留校做了一名讲师,历时三十载;之后,他到伦敦大学帝国学院担任了为时十年的应用数学教授。期间,怀特海对包括哲学在内的诸多领域广泛涉猎,收获颇丰,以至于退休后立刻被哈佛大学聘为哲学教授,开始了另一段辉煌的学术生涯,直到七十六岁高龄才离职。十年以后,他在波士顿辞世。怀特海早年写下三卷本的巨著《数学原理》(1910—1913,与弟子罗素合作)。而《科学和现代世界》(1925)则是他晚期的代表作。在这部几乎无所不包的自然哲学论著中,怀特海把17世纪称为“天才的世纪”,并以此来为其中的第三章命名。

大概正是因为“天才的世纪”这个词的诱惑力,驱使我在过去五年多的时间里写下了三篇科学随笔,即《费尔马最后的定理》(载《南方周末》,2001年10月26日)、《牛顿在他的“非典”时期》(载《书城》,2003年第六期)和《隐居的法国人:笛卡尔与帕斯卡尔》(载《读书》,2006年第五期)。也就是说,我已经谈论了17世纪的四位科学天才——三个法国人和一个英国人,现在我必须要说到的是哥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那个世纪里最为博学的人,“一个千古绝伦的大智者”(罗素语,《西方哲学史》),一个地地道道的德国人。

1646年7月1日,莱布尼茨出生在德意志东部名城莱比锡,他的父亲是莱比锡大学的伦理学教授,身为教授千金的母亲是他父亲的第三个妻子。他出世时,父亲已经年近半百了,比起同时代的其他天才人物来,这个家庭更像书香门第。老莱布尼茨亲自培养幼子,以至于八岁那年,他便如饥似渴地阅读已故父亲留下的各种拉丁文著作了。不到十五岁,莱布尼茨便上了莱比锡大学攻读法律。他在二十岁那年递交了一篇出色的博士论文,因为年纪太轻(黑格尔认为是学识过于渊博)被拒,加上此前母亲已去世,他永远离开了故乡。第二年年初,纽伦堡的一所大学授予他博士学位,但他为了更好地了解世界,并没有接受该校教授职位的聘书。那以后,莱布尼茨也没有接受任何一所大学的正式聘请,但这不等于说,他对政治的兴趣胜于学术。

据说莱布尼茨是在大学学习欧几里得《几何原本》时,对数学产生浓厚兴趣的。不过,和前面谈到的那三位法国人一样,莱布尼茨也是在业余时间从事研究工作的。究其原因,17世纪的大学仅是教会的附庸,而哲学仍是神学的奴婢。与此同时,“大多数数学家处在亚里士多德的经院哲学阴影的笼罩之下,数学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与学院相对抗的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学者”。我们可以用笛卡尔来与莱布尼茨作一比较:两人都喜欢旅行,只不过前者以军人的身份,后者则作为政客的幕僚;前者在驻扎异国时萌生了解析几何的思想,后者是在肩负外交使命时完成了微积分学的发明,而他们取得这两项举世瞩目的成就时都不到而立之年。

必须指出的是,在莱布尼茨二十岁那年,他还递交过另一篇论文《组合的艺术》,帮助他获得了在莱比锡大学讲授哲学的资格,同时使他成为近代逻辑学的先驱和创始人。这篇论文的主要内容是在命题中使用组合的理论,这一理论成为构成一切命题的一种基本方法。更重要的是,这一方法后来被应用到人类思想的表达和真理的阐释中。莱布尼茨首先确认,所有命题都是主词-谓词形式,如“树叶是绿色的”,他毕生都坚持这一假定,并把它不断发展,我们在后面谈论逻辑学时也会提到。也就是说,牛顿只是发明了“连续”的微积分学,而莱布尼茨不仅用自己的方法独立做到了这一点,同时还开启了另一个方向的数学分支——“离散”的组合分析,尽管后一个思想直到19乃至20世纪才变得真正重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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