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
串一株幸运草 串一个同心圆
让所有期待未来的呼唤
趁青春做个伴
别让年轻越长大越孤单
把我的幸运草种在你的梦田
让地球随我们的同心圆
永远地不停转
向天空大声的呼唤说声我爱你
向那流浪的白云说声我想你
让那天空听得见 让那白云看得见
谁也擦不掉我们许下的诺言
想带你一起看大海说声我爱你
给你最亮的星星说声我想你
听听大海的誓言 看看执著的蓝天
让我们自由自在地恋爱
直到现在,我一听到这首歌的前奏还能一字不差地跟着唱下来。还有林志颖的许多歌,比如那首《十七岁的雨季》。那是九十年代初,到处都洋溢着那个年代所特有的激情与按捺不住的梦想,连我们这些小学生也深有体会。仿佛天天都是天晴,天天都是天蓝,我们无忧无虑,在玫瑰小学里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
我们小学三年级五班的班主任潘老师是一名年轻女子,她大概二十一、二岁,身材健美,皮肤也黑得很美。一头短发,戴着金色的耳钉。那耳钉一边是星星,一边是月亮。她应该是当年很时髦的女子了。她活泼,对我们也很好,我印象最深的是她常常一边大力地挥动手臂擦黑板,一边对我们说:“不许乱动噢,虽然老师背对着你们,可是如果你们乱动老师也能知道是谁。”后来我们才知道是黑板的反光让她能够看到我们。
我住过的第一个家是在一座绿色的旧楼里。这是一幢老式的居民楼,楼梯的木制扶手看起来年代久远,上面让人抠了一道道口子,新旧两种褐色对比分明。老式的垃圾道边堆满垃圾,一走近就能闻到一股秽气。只有远远望去,这座楼的绿色才显得漂亮。常常在梦里,我会回到这座楼,梦里起了火,我沿着楼梯逃窜,可是却出现在另外的楼道出口。
我们的家很小,除了必要的家具就没什么东西了。厨房在楼道,跟别人家合用。楼道里的绿漆掉得斑斑驳驳露出了白灰,墙也被油烟熏成了灰色,上面还有很多不知谁家小孩写的字。当然,我也在上面写写画画过。
刚到北京的第一天,我妈摸着我的手,说怎么这么瘦呀,我满不在乎地笑道:谁的手不瘦呀。妈妈心疼地流下了眼泪。我弟靠在妈妈的怀里,我们姐弟两个有点陌生。他比我更像城里的孩子,他比我白,比我纤细,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能更快地融入了北京新家的环境。平时我弟在我爸单位附近上幼儿园,周末才回家。
我一直盼望着能搬进对面正在修建的高楼。那里一直轰轰隆隆在开工。我认为当它有一天盖好时,从我们的窗户伸条绳子爬下去就能到新家了。
我常常和楼里住的另外一个女孩儿一起玩,她妈是附近一家五星级酒店的经理,长得很漂亮,管她不是很严。但她长得更像她的军官父亲,皮肤白嫩,胖得像个布娃娃。
我最羡慕她的是她家的房子比我们所有邻居的都大,一大间房子里还分了客厅,两侧分别是她父母的双人床和她自己的单人床,中间用一条帘子隔开,她的墙壁上还贴着自己画的画。打死我爸妈也不会同意我往墙上贴东西的。
我们经常去院子里一家宾馆的大堂里玩,那里是我们的公共客厅。宾馆的女服务员们特别讨厌我们过去呆着,老轰我们,我们就趁她们聊天时偷偷溜进去。那是一家军队开办的宾馆,门口放着许多盆开得很鲜艳的红色、黄色、橙色的剑兰,夏天时还摆着几大盆盛开的荷花。过年的时候,她抱来一个大洋娃娃,让她的父母给我们在宾馆外面的花丛合影留念,那天我们都穿着新衣服新鞋。
楼道里还住着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儿,她妈很严厉,老是骂她。看得出她妈是那种很能折腾的女人,常常换工作,曾经在书店和美发店都工作过。她打量我的眼神中总有些复杂的东西,我想她也许是最早看出我“不安分”端倪的家长,尽管我普通得一塌糊涂,并且是“好学生”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