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梅光迪在1912年1月17日给他的信看来,胡适最后的决定是转系而不是转学。梅光迪在这封信里极力赞成胡适转系。他说:“来书言改科一事,迪极赞成……足下之材本非老农,乃稼轩[辛弃疾]、同甫[陈亮]之流也。望足下就其性之所近而为之,淹贯中西文章,将来在吾国文学上开一新局面。”他甚至预言:“足下改科乃吾国学术史上一大关键,不可不竭力赞成。”然而,从胡适在该年2月6日给章希吕的信看来,即使胡适决定转系,他的兴趣显然也不在哲学,而毋宁是在政治文学。有关这点,我们会在第五章再分析讨论。胡适在这封信里说:“适已弃农政习哲学文学,旁及政治,今所学都是普通学识,毕业之后,再当习专门工夫,大约毕业之后,不即归来,且拟再留三年始归。然当改入他校,或Harvard[哈佛]或Columbia[哥伦比亚]或入Wisconsin[维斯康辛](在中美为省费计)尚未能定,因Cornell[康乃尔]不长于政治文学也。”康乃尔大学在该年的2月19日批准胡适从农学院转到文学院。
我们有理由相信胡适决定转系是在1911年秋天,也就是他在康乃尔的第三学期。而那转系促因,就是他那学期所选的“果树学一”。胡适在他晚年所作的《口述自传》里,举了三个决定转系的根本理由。第一,是他从小对中国哲学与历史的兴趣;第二,是辛亥革命。因为他到处去演讲,讲中国的现况,使他必须去了解中国近数十年的历史和政治;第三,在康乃尔大学读了英、法、德三国的文学,使他对中国文学兴趣的复苏。然而,最有趣的是,他在讲述这三个理由之前,先讲了他在“果树学”课上滑铁卢的故事。这个故事他把它当成笑话来讲,是他晚年演讲的时候,拿来劝人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性向择业的经验谈。然而,在康乃尔大学身历其境的他,恐怕就没有那么轻松了。试想年轻时候的胡适,已经念了三个学期农学院,一旦发现所学非己所长,那种恐惧、茫然、失去自信、觉得虚费了光阴、何去何从、仿如世界末日到来的心情,可能只有在大学转系、特别是出国以后转系、转行的人才能深自体会的。
我们看胡适是怎么从他上“果树学一”的课,领悟到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都不在农业上:
“果树学”……是一门研究果树培育的科学,在纽约州等于就是苹果培育学。等我们学了果树培育的基本原理以后,每周都一段实习的时间,把课堂上所学的,拿来应用。而就是这些花在果树实习的时间,让我决定放弃农学的……每个学生都会分到三十个或三十五个苹果,根据果树学手册上所列出来的“特征”来分类:例如茎的长短,果腔的形状,苹果的角和圆度,果皮的颜色,果肉的种类——把果皮切开一小片以后,我们可以看出果肉是软的还是脆的、甜的还是酸的。这些分类的特征相当笼统。我们这些对苹果所知无几的外国学生,作这苹果分类的工作非常辛苦。但对美国学生来说,这就易如反掌。他们知道一般常见的苹果的名字,所以他们只须要翻到书后的索引;从俗名,他们就可以很快地找到学名。如此,他们就可以一一地把分类表填好。在短短的时间里,二三十分钟的时间,他们就可以轻易地把三十几种苹果分类好。因为他们不用把苹果切开,那会氧化变色,所以他们就把那些苹果,塞入大衣口袋里,一个个快快地离开了实验室扬长而去。可怜我们三两位留在实验室里的中国同学。我们绞尽脑汁,根据手册去分类,结果多半还是错的,我们得到的成绩不好。
在这些果树学的实习阶段以后,我开始问我自己:我勉强自己学我完全没有兴趣的农科是否是错的?我背离了我早年的思想背景和训练,以及我新发现的兴趣和能力是否是错的?这门果树学——特别是那些实习——帮助我作了我的决定。
我那时年轻,记忆力又好。我可以在考试前夕开夜车,我可以把这些苹果的种类硬记下来考过关。但是我知道考过以后,不出三天或一个礼拜,我就会把当时那些四百多种苹果的种类忘得一干二净。同时,那些苹果,中国泰半也都没有。所以我决定我违背了个人的兴趣和性向去学农,根本就是彻底的浪费,彻底的愚蠢。
胡适1952年在台湾所作的那个演讲里,说得更为确切。有趣的是,根据他在这个演讲里的说法,“果树学一”还是他注册后所加选的一门课。更重要的是,他把转系的决定更确切地定在开学的第二个星期。我比较相信胡适对这个日期的记忆,是因为这种心灵上的震撼与创伤,是比较不容易磨灭的:
依照学院的规定,各科成绩在八十五分以上的,可以多选两个学分的课程,于是增选了种果学。起初是剪树、接种、浇水、捉虫,这些工作,也还觉得是有兴趣。在上种果学的第二星期,有两小时的实习苹果分类。一张长桌,每个位子分置了四十个不同种类的苹果,一把小刀,一本苹果分类册,学生们须根据每个苹果蒂的长短,开花孔的深浅、颜色、形状、果味和脆软等标准,查对苹果分类册,分别其类别(那时美国苹果有四百多类,现恐有六百多类了),普通名称和学名。美国同学都是农家子弟,对于苹果的普通名称一看便知,只须在苹果分类册查对学名,便可填表缴卷,费时甚短。我和一位郭姓同学则须一个一个的经过所有的检别手续,花了两小时半,只分类了二十个苹果,而且大部分是错的。晚上我对这种实习起了一种念头:我花了两小时半的时间,究竟是在干什么?中国连苹果种子都没有,我学它有什么用处?自己的性情不相近,干嘛学这个?这两个半钟头的苹果实习使我改行,于是决定离开农科。
说完了他上“果树学一”课的惨痛经验以后,胡适接着说明了他从农学院转到哲学系的三大理由。第一理由,也是胡适认为比较根本的理由,就是他对中国哲学、历史的兴趣:
我年轻的时候,就读了大多数基本的古代中国哲学,以及近代中国思想方面的书,后者所指的是宋明的新儒家。这就是我思想的背景,这也就是我对中国古代、近代中国思想史的兴趣。
在农学院的那三个学期,我考试的成绩还颇像样的。那时学校有一个规定,只要我期末考的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我就可以在十八小时必修的学分以外,去多选两小时额外的学分的课……我选的是文学院克雷登教授(Professor J. E. Creighton)所开的哲学史的课。克雷登教授并不是一个有口才的老师。但是,他严肃、恳切地展现各个学派。那种客观地对待历史上各个阶段的思想史的态度,给我留下了一个极深的印象,也重新唤起了我对哲学,特别是中国哲学的兴趣。
胡适说他在农学院的时候,就选修了克雷登哲学史的课。这个回忆是不正确的;时间和课程的名称都不对。我们在前文所列出来的他第一学年在农学院时所选的课里,没有一门是哲学的课程。他在1928年写的一篇回忆胡明复的文章里说:“到了1912年以后,我改入文科,方才和明复、元任同在克雷登先生(Prof. J. E. Creighton)的哲学班上。我们三个人同坐一排。”胡适在这篇文章里说的时间虽然对,也就是说,这是他第一次选哲学的课,可是他在这里所谓的“哲学班”指的是哪一门课呢?根据胡适在康乃尔的成绩单,他在1912年春天,也就是他转到文学院以后,选了两门哲学课程,一门是“哲学三:逻辑”,是克雷登教授和炯司(Jones)先生合开的;另外一门课是“哲学六:道德观念及其实践” (Moral Ideas and Practice),是狄理(Frank Thilly)教授和炯司先生合开的。问题是,胡适在《口述自传》以及1928年那篇文章的回忆,都跟赵元任所说的兜不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