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年,有才能的、深受爱戴的亨利四世(Henry IV)在其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却被一个疯子刺死,有人认为这个疯子当时正在为耶稣会工作,但这是一个无证据的指控。新国王是年仅9岁的路易十三(1610—1643年在位),太后玛丽·德·梅第奇(Marie de Medici)成为摄政者,但她几乎没有表现出什么政治才能。她的意大利亲信和法国贵族,无论是天主教徒还是胡格诺教徒,都在进行狂热的争夺,极有可能葬送亨利四世取得的一切。在动乱期间,作为法国代议机构的三级会议(Estates General)在1614年召开,而这次会议注定是直到1789年为止召开的最后一次三级会议。值得注意的是,会议由于第二等级的贵族代表与第三等级的中产阶级之间的紧张关系而陷于瘫痪。期间,路易十三虽然刚刚十几岁,但?开始设法确立他的个人权威,削弱他母亲的影响。由于缺乏良好的教育,身体虚弱,同时具有自虐行为和易于消沉的性格,路易需要专家的帮助。
1.路易十三与黎塞留(1610—1643)
路易十三幸运地得到了具有卓越才能的黎塞留公爵(duc de Richelieu,1585—1642)的辅助。黎塞留在担任遥远的奥顿(Autun)主教区的主教时,就是一位颇有能力的管理者。由于厌倦了外省的生活,黎塞留移居到了巴黎,并在混乱的摄政统治期间表现出了无所不能的政治操纵技巧。他所扮演的角色是国王与他母亲之间的和解人,并因此而获得了奖赏,首先是成为枢机主教,然后在1624年,被路易选为首席大臣。尽管国王始终非常关心国事,但黎塞留却是之后18年间法兰西的实际统治者。尽管黎塞留的残忍足以使其成为一个马基雅维利主义者,但他却坚信他的政策与他的基督教信念是相一致的。
为了巩固路易十三对法兰西的统治,黎塞留有四个目标:铲除作为一种有效政治势力的胡格诺教派;使贵族们记住他们是臣属国王的;使整个法兰西感受到民族的伟大;最后,通过这些措施,使君主制真正的而不仅仅是理论上的绝对化。国家至上(raison d’état)最先毁灭了胡格诺教派,胡格诺教派通过《南特敕令》(the Edict of Nantes)得到的政治特权使他们成为建立中央集权国家的主要障碍。他们所控制的上百个设防城镇是一个国中之国,它们地处西南,是上百个潜在的叛乱中心。胡格诺教派感到恐慌于是发动了叛乱。拉罗切利(La Rochelle)——胡格诺教派的主要据点——在1628年的陷落和黎塞留出人意料的仁慈方式帮助黎塞留制住了胡格诺教派,这种方式就是废除《南特敕令》中的政治和军事条款,而保留部分的宗教宽容。
因为法国没有名副其实的海军,对拉罗切利的围攻才遭拖延。在之后的十年间,黎塞留建造了一支大西洋舰队和一支由欧洲的奴隶充当船员的地中海舰队。其间?他在三十年战争中熟练地引领法兰西,只有当可能收获实在的利益时才动用法国的资源,并通过向《法国公报》(Gazette de France)夸大法国的胜利而确保了好名声。
之后,黎塞留强令毁掉一些贵族的堡垒并禁止私人决斗,以设法使贵族变得驯服,不过只取得了部分的成功。而更有效的办法是,黎塞留利用被称作“监督官”的王室官员来控制贵族和忠诚度可疑的官员。监督官的职位不可以世袭,也不可以买卖。这些王室官员早就存在,但未曾起到多大作用,如今,他们在司法、治安和税收方面的权力得到了大幅度的增强。
通过缔造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黎塞留使路易十四有可能建立起一个伟大的国家。但是,这个国家所推行的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官僚政治,因为大多数国家官员的官职是从国家那里买来的,从而迫切要求所需的岁入和一定的忠诚度。此种“受贿”系统对国家的不利之处在于,大臣不能对他们的大多数职员施以高质量的控制,也不能在不偿还买官钱的情况下解雇无能的官员,这几乎是一个国家从来都负担不起的奢侈。而且,对于政府长期的国库空虚,特别是征税上的腐败和反复出现的财政赤字,黎塞留几乎未作任何补救。他对国家至上原则的执著使他对臣民冷酷无情,但国家的实力却依赖于臣民对自己责任的忠诚履行。他相信艰苦的劳作可以最有效地使民众处于驯服状态,而闲暇则会导致灾祸,平民应该引以为荣的是君主的荣耀、法国文化的成就和对君主敌人的胜利。为了国家的荣誉,个人的苦难,特别对较低阶层的人来说,是可以接受的。这种接受是构成民族主义的应有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