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14)

其四,民事审判权: 拉丁地区的教士感激君士坦丁赐给他们的礼物,接受独立的司法权利,在民法及公共法规的废墟上,建立起自己的宗教法庭我们从欧西比乌斯和索佐曼那里确知,扩大和肯定主教的审判权来自君士坦丁,这件著名的诏书出自伪造,所以没有列入《狄奥多西法典》。戈德弗罗伊用令人满意的方式加以证实,说它并非赝品。孟德斯鸠不仅是律师也是哲学家,认同君士坦丁这件诏书,并没有表示丝毫怀疑之处,真是令人感到奇怪。,实际上却是时机恰好以及教士的勤奋所产生的结果。不过有些基督教皇帝慷慨赐与教士一些司法特权,使他们不仅保住并且进一步提高圣职人员的地位教会审判权这个题目陷入宗教热忱、迷信偏见和利害关系的浓雾之中,我手里有两本立论公正的专书,就是弗勒里所著《教会法规的原则》和詹农(Giannone)所著《那不勒斯民权史》,他们基于职业和性格理应提出持平之论。弗勒里是法国传教士,对于国会的权威抱着尊敬的态度,詹农是意大利的律师,畏惧教会的权势。我在看到这么多非常特别而又不完整的事实以后,只能提出以下的意见,那就是现代作者刻意处理这类题材,等于要牵着读者的鼻子走,还有就是注释过多,已到不成比例而使人厌恶的地步。。

(1)在专制政府的统治下,只有主教享有珍贵无比的特权,那就是只能由同样身为主教的同僚对他进行审判。即使犯下最重大的罪行,也只有同教弟?组成的宗教会议判定他是否有罪。这样的法庭除非因为个人仇恨关系,或是宗教思想不能兼容而激起的愤怒,一般对犯罪的教士总是尽量宽容,甚至公然偏袒。君士坦丁却对此十分满意,他认为公开的丑闻比暗中让当事人逍遥法外更为有害。他在尼西亚的大公会议中公开宣称,如果他碰上某位主教正在和人通奸,他将脱下御袍,好遮盖那位宗教的罪犯,这番话使大家受到很大的启发。

(2) 主教的教内审判权对教会阶层来说是一种特权,也是一种限制,因为他们的民事纠纷已不在世俗法规的审理范围之内。教士的轻微过失,不会因公开审判或处分使教会丧失颜面。年幼的孩子从他们的父母或教师那里得到温和的指责,在这里也只不过受到主教较为严厉的训斥。如果教士所犯的罪行比较严重,仅是撤销神圣而且待遇优厚的职务,已不足以抵偿所犯的罪行,那么罗马的行政官员可以挥出正义之剑,不再考虑宗教豁免权的问题。

(3) 主教的仲裁权获得正式合法批准,法官据以运用的宗教法规,因各方佥表同意而被视为有效,裁定以后不容上诉,也不得推延执行。行政官员以及整个帝国臣民纷纷加入基督教的情景,逐渐消除基督徒原有的恐惧和疑虑。但他们遇事仍求助于主教法庭,因他们信赖主教法庭的能力和正直,圣?斯丁(St.Austin)语带满意的抱怨说着,宗教永远为招人怨恨的俗事干扰,不断裁定谁该得到多少金银、土地和牛羊。

(4) 古老流传对罪犯的庇护权也转移到基督教,慷慨而虔诚的狄奥多西二世将庇护权扩大到圣地的邻近地区在保罗修道士的著作中,有一段精彩的论点,提到庇护所的起源、权利、滥用和限制,他特别提到古代的希腊有十五或二十个阿济拉(azyla),也就是庇护所,目前在意大利只在一个城市里还可发现几处。。逃亡者甚至是罪犯,都可前来恳求上帝和他的使者主持正义或给予宽恕。这样一来,专制主义的粗暴行为由于教会的干预获得缓和,最有地位的臣民在主教的斡旋和求情之下,生命或财产可能得以保全。

其五,教会的谴责: 主教永远是考核教民品德的监察官,有关赎罪的戒律也全都纳入整套宗教法规体系之中宗教会议决定的信条,使忏悔行为的法学概念能不断改进,但是从很多案例看来,仍交给主教自行裁定。就像过去罗马的法务官,偶然会把一些要求遵守的规定,公开印发出来。第四世纪有所谓教规信函,这要感激伟大的巴西尔首先采用。,精确规定私下或公开忏悔的责任、取证、定罪以及量刑的原则。教皇如果在惩罚凡人隐匿而未彰显的罪行时,却对行政官员明显的恶行和深具破坏性的罪过仿佛视而不见,那他就无法真正行使精神的监察权。如果想对官员的行为依法审理,却又非有政权机构的管辖权不可。主教需要考量宗教、忠诚或恐惧等相关问题,能够保护皇帝的圣职人员,使他们不致受到信仰狂热或私仇愤恨的伤害。主教却大胆谴责没有穿上紫袍的暴虐官员,把这些等级较低的僭主逐出教会。圣阿塔纳修斯(St.Athanasius)就曾将埃及的一位大臣处以破门罪,他所宣布有关火和水的禁令,也被庄严送交卡帕多细亚教会巴西尔公开宣称,他之所以蓄意提到这件事,就是要说服总督,即使位高权重,也无法免于被逐出教门的判决。就他的论来说,甚至就是顶着皇冠也挡不住梵蒂冈雷霆一击。枢机主教就这方面来说,比起法国天主教会的律师和神学家,更能表现出一致坚持的态度。。

狄奥多西二世在位时期,赫尔克里士的后代子孙他的祖先当中有斯巴达第一任多里克(Doric)国王欧里西尼斯(Eurysthenes),是赫尔克里士第五代的直系后裔,铭刻在拉栖代蒙人(Lacedaemonian)殖民地昔兰尼的公共名册上。像这样血统纯正声望卓著的谱系已有一千七百年之久,就算没有加上赫尔克里士的皇室祖先,在人类历史中也已经无可匹敌。,口才出众、彬彬有礼的辛尼修斯(Synesius),在昔兰尼古城遗址附近接替托勒密(Ptolemais)的职位。这颇有哲学修养的主教,尽管并不愿意担当这一角色,却仍处处表现出应有的威仪辛尼修斯先前曾经表示自己不合资格,他喜爱世俗的学识和运动,没有办法过独身守贞的生活,不相信复活也不愿拿无稽之谈来教训民众,除非让他在家中从事哲学的思维和探索,还可以考虑。埃及大主教提奥菲卢斯知道他的名气和为人,接受他非常特别的要求。。他惩治人称利比亚恶魔的安德洛尼库斯(Andronicus)省长,此人占据可以图利自己的职位,毫无忌惮滥用权力,采取一套搜刮民财和施展酷刑的新办法,更因为亵渎神明而加重压榨?姓的罪行。辛尼修斯开始用温和的宗教方式,等到劝诫无法挽救行政官员傲慢堕落的灵魂,只有用宗教法庭的权威进行最后裁判逐出教门的判决用措辞严谨的文体,方式是包括整个家庭在内,这种做法不甚公正,后来就改为“国内停权”(national interdict)。,结果使安德洛尼库斯、他的同伙以及家族,全都遭到人类和上天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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