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阶级间的矛盾(2)

丙、官僚对于土地的特权及乡绅的专横明朝不独诸王分封田地,就是勋戚、宦官也有庄田,多至三百三十二处,占地三万三千余顷,至于公侯大臣的庄田,一般说来每家也有一百顷田地。官吏豪绅并享有特权,凡"官员之家有田地者,除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其所纳的租税,也很低微,所谓"膏腴万顷,输税不过三分"。因之那些乡绅地主们,无不与当地官吏上下其手,互相勾结,用巧取豪夺的手段,大量吞并人民的田地。农民们有的地去而税存,有的虽然没有租税的担负,但仍要充当徭役;甚至农民们私有的车船骡马,也被地主土豪掠夺了去,逼得走投无路。他们为着生存,不致再受更惨痛意外的压榨,只有卖身投靠,去当乡官豪绅的家奴和佃农,或被排挤出农村,四处流亡。这种社会两极化的现象,到了这时更为普遍;例如万历年间南直隶的大地主,占田有多至七万亩者;陕西韩城也有占田万亩,雇工数百人的大地主;尤其是长江流域富庶的地方,像江浙的苏州、杭州,湖北的黄梅、麻城,大地主家里的佃户和家丁就有三四千人。松江、昆山一带的地主豪绅家里养着戏班子,例如唱昆曲著名的大地主魏良辅家中,就有歌童千人,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更突出的如最有名的书画家董其昌是松江华亭的恶霸地主,他的子弟家人,抢夺乡民财产,霸占良家妇女,以致引起当地人民的公愤,大家公议把他抄了家,焚烧了他的房屋。当时民谣是"若要柴米强(便宜),先杀董其昌"。足见农民对于地主阶级怀恨之深了。

上面所述的皇帝、皇子、皇孙、官僚所掠夺并吞的田地,在明朝叫做"官田"。孝宗弘治十五年全国的土地共四百二十二万八千零五十八顷,这时"官田"和民田的对比,约占七分之一。后来历年兼并的结果,"官田"数目大大地增加起来,据明末的顾炎武《日知录》说:"苏州一府之地土,无虑(非)皆官田,而民田不过十五分之一也。"又说:"吴中(苏州松江)人民有田的占十分之一,替人佃作的占十分之九。"其他地方,也可以类推。农民已经没有田地,再加上地主豪绅们田赋,差役的转嫁,高利贷的盘剥,只好卖儿女、卖妻子、卖自身最后出于流亡,所谓:"初为流民,继为流寇,蔓延全国,不可收拾。"这就是说人民到了死亡线的边缘,不能不起义了。于是在河北、山西、陕西最荒旱困苦的地方,就激起了农民的大暴动;在长江流域就出现了所谓"奴变"。很快地各地农民都相继起来,投入农民起义的大波澜中,声势更为壮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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