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手工业的发展明初解放劳动力的政策,不但对农民有利,而且对手工业者也有利。元代的统治阶级为了享受,拥有大批类似奴隶的工匠,这些工匠,是为蒙古统治者制造奢侈的消费品而操作,完全丧失独立经营的自由。明朝统治者一面把他们从奴隶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面又对他们加上新的束缚:例如明朝政府设立"住坐"和"输班"的制度,规定匠人每月服役十天,称为"住坐";不上班服役,每月罚银六钱,叫做"输班";后来又发展而为"轮班",就是按京师各衙门的需要,规定各种工匠到京师来服役的班次,有五年、四年、三年一班的,也有一年和二年一班的。他们的报酬是"成器若干,廪饩(工资)若干,皆因其多寡大小而差等之,精粗美恶亦然"。这种制度,"匠户"虽然还负担着苛重的徭役,但他们除了给统治者服务以外,已经可以腾出一部分时间为自己工作,成为半自由的手工业者。因此在元代流传下来的西域的手工业技术,也经过提高了劳动情绪后的手工业工人进一步研究,得以广泛的流传,促使明代手工业有了较前更大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经济的恢复,在广大农村中的手工业和"匠户"的技术结合起来,由家庭的手工业逐渐而为初步专业的分工。因之那时许多手工业如纺织、炼铁、印刷、陶瓷、造船等等,在技术上都有显著的进步,而且手工业的制造品如江西景德镇的瓷器,山东益都的玻璃,江浙的丝织品,各有大量的出产,这都不是个人或家庭副业所能胜任的,手工业已经离开农业而独立发展,逐渐向工场手工业过渡。
丙、商业的发展和城市经济的繁荣明太祖在建立政权后,对民间手工业和商业采取扶助政策:例如废除杂税,规定商税三十取一。这些措施对明代商业的繁荣,是起了一定作用的。明代中叶,随着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商业经济也很快地得到增长,全国出现了若干商品生产的中心城市:如出产丝织物、棉织物的苏州、松江和杭州,出产瓷器的景德镇,以及出产玻璃的博山等。商品经济的发达,必然促使城市经济也迅速繁荣起来。在明朝,全国共有包括北京和南京在内的三十三个大城市,尤其如北京、苏州、杭州和成都等城市更为繁荣。这些城市不但是商业的都市,而且是文化的中心,印刷业也非常发达。加之在永乐时期,郑和七次下"西洋",使海外贸易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扩展。因之明初以来的社会经济,不但恢复和增进了农业生产,而且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地区中孕育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从以上所说的各方面来看,明朝在祖国历史上,曾有过一个光辉灿烂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