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罗慕拉斯(9)

13城市正在大兴土木,罗慕拉斯征召所有及龄男子携带武器纳入军事编组;每一个建制部队有3000名步卒和300名骑兵称之为军团最早的罗马军团人数为3000名步卒,因为是由三个部族各提供1000人组成,也有人认为罗马有30个支族,每个支族编成一个百人队,同时军团的拉丁名为legio语源来自”征召“之意。,因为组成分子是城邦最优秀的人员,而且大多数的人民经过挑选成为战士;他把其余的群众称为人民;罗慕拉斯选出100名最卓越的人士担任议员,获得元老的称号,由他们组成元老院。有人说元老这个名称来自他们是合法子女的父亲;也有人说,所谓元老是可以交出一份有效的文件,证明他们的父执辈的作为;那些投奔到城市的贱民在开始的时候都无法办到:还有人认为,元老来自施予恩惠,提出保证可以庇护属下,大家把这个起源归于佩特朗(Patron),他与伊凡德(Evander)伊凡德是阿卡狄亚地方的神只,与牧神的崇拜有密切的关系,根据希腊神话,他是神的使者赫耳墨斯(Hermes)和提密斯(Themis)所生的儿子。一起来到意大利,成为弱者和穷人最有力的支持者和保护人。或许最可能的见解和论点,就是罗慕拉斯认为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最主要的责任是抱着父执的情怀,照顾和关心弱势和卑贱的群众;同时鼓励平民不要对居上位者的权势感到畏惧和苦恼,应该爱慕和尊敬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都把他们看成自己的父亲,因此才授予元老的称呼。就在这个时候,所有外来的人员把元老院议员叫做领主:罗马人习惯用更为尊敬而又不会引起反感的名字,称为Patres Conscripti即”尊贵的父老“;开始的时候只称父老,到后来才加上”尊贵的“这个称号。他用令人羨慕的头衔从民众中凸显元老院的地位;另外一种方式拿来区分贵族和平民,那些身为client即”部从“的人把前者称做patron即”庇主“庇主和部从之间有长远而严谨的权利义务关系,罗马十二表法第8表第21条:”如果一个庇主有欺骗其部从的行为,庇主将丧失一切财产及法律保护。“,所表示的意义是罗慕拉斯在两者之间,营造出不可思议的亲密和友爱的感情,产生极其公平合理的交往关系。对于庇主而言,他是部从涉及法律案件的永久顾问,也是法院审判时的律师和辩护人;总而言之,不论部从的任何事务他都是指导人和支持者。部从用忠诚回报他的庇主,不仅表现出尊敬和顺从的态度,要是庇主陷入贫困的景况,负担庇主女儿出阁所需的嫁奁或是解决他的债务;要想一位庇主出庭指证他的部从,或是指使一位部从对抗他的庇主,无论是法律或官员全都无能为力,因为这样做是违背古老的传统习俗。到了后来,双方之间仍旧存有相对的责任和义务,就一个正人君子而言,从下属的手里收受金钱,始终视为卑劣和可耻的行为。然而这种事目前已经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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