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同姓九国

在高帝的帝国政治构架之中,封建诸侯王国乃是必须执行的既定国策,而分封的功臣异姓诸侯王在“其后十年之间,反者九起”。已经无法信赖,那就全部改成同姓诸侯王予以替换。

高帝几乎耗尽后半生的全部精力剪除异姓诸侯王,同时分封同姓荆(吴)、楚、齐、代、淮南、淮阳、赵、梁、燕九国十一诸侯王取而代之。高帝六年(前201)十一月设计囚禁楚王韩信,正月丙午分楚国为楚、荆两国,封四弟刘交为楚王、堂兄刘贾为荆王;壬子日封长子刘肥为齐王(韩信王楚前为齐王),封二兄刘喜为代王;七年十二月辛卯{16},立子刘如意为代王,接替弃国的刘喜,九年(前198)四月废赵王张敖为宣平侯,后徙刘如意为赵王;十一年(前196)正月丙子封子刘恒为代王;三月丙寅封子刘友为淮阳王,杀梁王彭越后封子刘恢为梁王;十二年冬镇压淮南王英布后,封子刘长为淮南王{17};同年十月辛丑封侄刘濞为吴王,继承荆国属地(英布起兵后刘贾战死,无后);十二年(前195)二月甲午,逼燕王卢绾逃亡匈奴后,封子刘建为燕王。至此,天下五十四郡天子自领十五郡,同姓九国与长沙国十个王国领有其余三十九郡{18}。

同姓诸侯王的实质,在于对皇权做出有意识的提前分割,再以裂土封王这一特殊的保存方式将作为备份的皇权力量储藏于帝国各地,一旦皇权的继承人即现任天子遭到重大变故而力量削弱,诸侯王作为被储存起来的能量,能够第一时间为天子输血以恢复帝王的权力;如果变故甚至严重到彻底摧毁了现任天子及其直系男性继承人的生命,诸侯王作为封冻的种子将被及时唤醒,继承帝位以延续皇权,确保刘氏天下万古长存。同姓诸侯王所担负的特殊使命,换得最接近皇权的权力。

诸侯王直接治理自己的封国,使用金玺盭(绿色)绶。诸侯王国官制大略同于朝廷,设置太傅辅佐国王、内史治理国民、中尉掌管武装、丞相统率百官。王国内部同样实行郡县制,郡设郡守,县置县令(长)。总之,每一个诸侯王国即是一个地域、制度等规模较小的汉王朝;在自己的封国内,每一诸侯王即是一个较小的皇帝{19}。

高帝的精明之处就在于永不一相情愿,虽然这已是他当时可以选择的最佳解决之道,但他未必真的就相信,血浓于水一定是世间亘古不变的法则,他还要为后世子孙再设计精妙的控制机制。

本朝明确规定,诸侯王不得窃用天子方可使用的仪式和礼制,比如诸侯王所乘之车不得使用黄色伞盖;王国丞相由朝廷统一任免,除非天子特许,王国内二千石级别的官吏均由朝廷代为署理,二千石以下才由王国自行任命;没有天子的虎符,诸侯王不得擅自发兵;王国矿山、鱼盐等自然资源归属天子所有,除非朝廷特许不得私自铸造钱币、煮海水制盐;诸侯王不得擅自赐予吏民爵位、赦免死罪;不得收留逃亡者及罪犯;不得私自交通外戚;不得私下会见其他诸侯王;不得擅离国境;不得私自赏赐朝廷大臣{20}。

最后,诸侯王必须定期以“春朝”和“秋请”的方式朝见天子,如不按时来朝即是死罪。汉承秦制以十月为岁首,因此汉初诸侯王入朝天子多在冬十月,如高帝九年(前198)“冬十月,淮南王、梁王、赵王、楚王朝未央宫”。诸侯王入朝须向朝廷敬献三样礼物,一是按照王国人口计算的每人六十三钱的人头税;二是聘币,诸侯用苍璧作为私人礼物献与天子;三是酎金,供天子祭祀祖先时作支出费用,数量标准按照王国人口计算,每一千人缴纳朝廷四两黄金{21}。

这就是本朝封国制度的大概情况,高帝将这一切安排妥当之后或许应该满意而放心,但他就像后世所有开国君主一样,陷入万难逃出的陷阱。所有开国之君的制度设计,都自觉不自觉地建立在一个假设前提之上,那就是像他这样五百年一遇的人杰能够轻松驾驭的制度,继承帝位的子孙也可以轻松驾驭,而这几乎无可能。

高帝驾崩之后,惠帝即位而帝国最高权力已经转到吕后手中。赵王、梁王、淮阳王均死于吕后之手,燕王死后吕后杀其子,代王刘恒后来即位成为文帝。高帝煞费苦心所封的同姓九国,存留下来的不过吴、楚、齐、淮南四国。文帝改封高帝的堂弟琅邪王刘泽为燕王,封子刘揖为梁王(早死)、刘武为代王(后迁封为梁王)、刘参为太原王(后迁封为代王),分齐国为七国,恢复赵国再分其为两国,逼死刘长后分淮南为三国。

及至景帝即位,天下同姓诸侯王吴、楚、燕、齐、城阳、济北、济南、菑川、胶西、胶东、淮南、庐江、衡山、赵、梁、代十六国,而以吴、楚为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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