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始状态下,每一个家庭都拥有尽可能好的住所,这足以满足他那粗陋单纯的需要,但是我想,可以毫不离谱地说,尽管空中的飞禽有它们的鸟巢,狐狸住在自己的洞穴,野蛮人拥有各自的棚屋,但是,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不到一半的人才拥有自己的住所。在文明普及的重镇和都市,拥有自己住所的人寥寥无几,其他人则为他们这身最表面的外衣支付年金,以适应难以免却的寒冬和酷暑,而这笔年金本可以买下整个村庄的印第安棚屋,现在却弄得他们终身受穷。我无意固执地拿租房的劣势跟拥有住房相比,但是很明显的事实是,野蛮人拥有住所因其价格非常低廉,而文明人常常租住却因为他无力购买,并且,长此以往,他连租住都成问题。但是,有人会这样辩解:可怜的文明人只要付了租金,他就一定可以得到住所,跟印第安棚屋相比,那简直是宫殿。一笔二十五到一百美元的租金(这是本地水平)就可以让他享受发展了几个世纪的文明成果:阔绰的公寓、洁净的绘饰和壁纸、拉姆福德壁炉、涂饰的后墙、宽敞的地窖、软百叶窗、铜质水泵、弹簧锁具等等便利。但是,为什么所谓享受这些便利的常常是贫穷的文明人,而野蛮人,他们没有这些,却是富足的野蛮人?如果断言文明就是对人类状况的一种推进——我想也是如此,尽管只有智者才利用了其优势——那就一定要表明,修建更好的住宅并没有耗费更高的成本。在我看来,物价,就是为了换取这些物品而需要的那部分生命,不管是现时支付,还是最终兑现。这附近的一套普通住房的价格差不多需要八百美金,即便一个劳力不受家庭的拖累,他要攒够这笔钱也得花上十到十五年的时间——将一个男人一天劳动的经济价值估为一美金,因为考虑到如果有些人挣得多,而其他人就会挣得少——因此,在他挣得自己的那间“棚屋”时,他势必已经耗掉了自己大半的生命。如果我们假定,他没有购房而去租住,这只是在两害之中做了一个糟糕的选择。一个野蛮人愿意如此聪明地以这种条件拿自己的棚屋去交换宫殿?
也许有人会推测,我几乎将拥有多余资财的好处归结成了一笔防患未然的积蓄,而就个人来说,主要指的是为了支付那笔丧葬费用罢了。但是,人死后或许不需要自我埋葬。然而,这却道出了文明人跟野蛮人之间的重要区别,并且,毫无疑问,出于对我们利益的考虑,文明人的生活被规范为一种制度,个人的生活在极大程度上被它吞噬,如此举措乃是为了保障族群利益完好无损。但是,我想指出,现今为了维持这种制度的便利而承受了多大损失,同时想表明,我们不必蒙受其害,可能也会确保这些便利而生活。你想说明什么,说那些穷人常常与你同在,或者父亲吃了酸葡萄,而孩子的牙齿也酸到了?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
看哪,世人都是属于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我的邻人,那些康科德的农夫,他们的经济状况至少跟别的阶层一样好,当我对他们进行思考的时候,我发现,为了真正拥有自己的土地,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得苦上二十、三十,甚至四十年。为了得到这些农田,他们常常背上了包袱,要不就拿佣金去购买——我们可以将其劳苦的三分之一视为购房的代价——但是,他们常常却没有付清。很明显,他们承受的这些压力有时超过了农田的价值,因此,农田本身就成了一个极大的拖累,纵然如此,还是有人会去争取,照他的说法,他跟这片土地已经相当熟悉。经过询问土地估价员,我得悉他们对镇上的十二个人是否没有负债而拥有了土地也无法即刻说出,这一情况让我吃惊不小。如果你想了解土地转手的历史,得去询问他们抵押的银行。真正通过劳动而偿付了地价的人非常少,以致周边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他是谁,我都怀疑,这样的人在康科德是否有三个。关于商人的情况,据说绝大部分,乃至百分之九十七,肯定亏损,其处境跟农夫一样。说到商人,其中有一个中肯地说,他们大部分损失并非经济方面的实际亏空,仅仅因为手头不方便而没有履约守信,也就是说,真正垮塌的是道德水准,这就让事情的局面变得更加糟糕。此外,它意味着,甚至上述三个人恐怕也难以挽救自己的灵魂,与那些老老实实的破产者相比,他们陷入了更糟的境地。破产和拒付欠款是一方跳板,我们畸变的文明经此跃上并驱动着它的坐驾跛行,而野蛮人尽管遭受饥馑,却依旧在那块密实的厚木板上继续前行。然而,这里一年一度的米德尔赛克斯家畜展览会却大放光彩,好像农业这部器械上的每一个枢机都运转正常似的。
农夫们在费尽气力解决生计,但是他们采用的却是一种比问题本身更加复杂的模式。为了弄到鞋带,他们在牛身上打着主意;为了得到安逸和自由,他们以娴熟的技巧,用一根游丝设置了机关,但是,及至他们转身,却把自己的腿给夹陷了进去。这便是他们贫穷的根源,因为同样的原因,在野蛮人享受着种种舒适的方面,我们却都赤贫如洗,尽管我们置身于金山玉海之中。正如查普曼的吟咏——
世人奔竞于虚妄之途
汲汲于尘世的通显
而漠视了无上的幸福
农夫在占有房子的时候,他不但没有因之更富,相反却为之更穷,是房子占有了他。正如我所理解,这是摩穆斯对密涅瓦所造房子给予的强有力的质疑,因为她“没有将房子建造得可以移动,这样才有可能躲开糟糕的邻居”。他还可以继续质疑,因为我们的房屋是如此一宗笨重的财产,以至于不是我们住在里面,而总是被囚于其间,所能够躲开的恶邻也仅仅是我们卑劣的自身。在镇上,我至少知道那么一两个家庭,他们始终希望卖了郊区的房子移居乡间,但是,几乎费了一代人的气力,他们依然无法如愿,看来只有死神能解脱他们。
就算大部分人最终能够获得住房,或租房居住,得以领受与之相辅的文明进步,而文明的推进在改善着住房条件的同时,却没有提升那些意欲移居其中的人们,它营建了宫殿和园囿,却难以塑造出帝王和贵胄。如果文明人的追求并不比野蛮人高,如果他们将绝大部分生命只是耗于粗鄙的生活需要和逸乐的追求,那么,凭什么,他们应该拥有比野蛮人更加优越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