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财运降临(6)

我们应当看到,在韦伯所分析的4个主张自我克制的新教教派里,唯有浸信会否认宿命论。因此,财富也就不能被被该教派信徒解释为得到上帝庇佑的必然标志。另一方面,正如韦伯指出的那样,浸信会的一些教义有助于教徒通过经商取得成功。浸信会反对偶像崇拜,拒绝把各式圣礼视为救赎的手段,由此建立了一套有助于推动资本主义社会进步的理性世界观。洛克菲勒相信,既然上帝赋予自己挣钱的才能,自己就有责任使其得到充分发挥,也可以因此得到上帝的慷慨回报。这些想法与浸信会的教义完全吻合!因此,他发现宗教非但没有阻碍个人的进步,反而有助于实现自己的抱负。

我们还应当注意到,洛克菲勒青年时代的国家经济状况也在加深他的宗教信仰。1857年,美国陷入经济危机,直接原因是克里米亚战争在1856年结束,原本从战争中获利的美国农民受到冲击。危机背后的深刻原因则是长达10年的对铁路债券和土地的疯狂投机。随着5000多家企业关门,数十万工人失业,19世纪50年代的繁荣在骤然间销声匿迹了。

许多新教徒并没有把责任归到工商界的头上,而是把危机视为上帝对这个愈来愈追名逐利和自甘堕落的社会的惩罚。一位波士顿社会改革家从经济危机看到了救赎的一面,希望它能够“给全社会以深刻而有益的教训……使人们变得更为清醒”。这种弥漫全国的自责情绪催生了一场名为“商人再生”的宗教运动。1857年,许多城市的商人们在午餐时共同祷告,发誓纠正酗酒等恶习。在这场广泛开展的运动中,新教各教堂吸收了数以万计的信徒。商界的这次大起大落很可能加强了洛克菲勒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成功商人所具有的保守性,同时也坚定了他的宗教信仰。

无论1857年的危机给人们带来怎样的恐慌,威廉?埃弗里·洛克菲勒的行医事业依然红火,使他在短期内有钱供养两边的妻室。1856年春天,比尔回到克利夫兰,与约翰和威廉一道住在伍丁太太家,打算为家人寻找一个固定的住处。为了抛弃第一任妻子及其儿女,他必须做一些最后的安排。

到了1857年,比尔决定在切舍尔大街为家人盖一栋坚固的砖房,好让自己在离别时问心无愧。“1857年,父亲说要盖一栋房子,”约翰?D·洛克菲勒有意把事情说得好听一点,“这堂课是要教我学会如何自力更生。他把钱交给我,说明他想要什么样的房子,交待了其中的细节。于是,我自己画了图纸,买回材料,找到一名建筑商,盖起了房子。”这是不是比尔在抛家别子之前给约翰上的一堂人生速成课?或是对他的能力进行一番测试?他曾这样对儿子说:“我又要走了,只能靠你完成这件事!”

洛克菲勒很有理由为自己主持建造的房子感到自豪。对于一个在公司里有一大堆事情要做的18岁年轻人而言,这不啻是一项壮举。他很有经验地从8个建筑商那里得到报价,然后挑选了报价最低的。审查图纸,洽谈合同,支付账单。总之,他对自己的判断力毫不怀疑。正是由于他仔细监督承包商,毫不客气地讨价还价,结果使得对方只能赔钱干完这个工程。

洛克菲勒家再次在克利夫兰安顿下来。比尔又走了,并在19世纪50年代末的某个时候同玛格丽特·艾伦于费城另立新家。具有极大讽刺意味的是,这个精于算计、自私自利、见钱眼开的骗子彻底背叛家人的时刻也正是他的长子聚敛巨大个人财富的起点。约翰?D?洛克菲勒生存在一个不以苦乐为意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身体强健和心理健康的标志是勇往直前,而非对父母的问题喋喋不休地抱怨。

伊莱扎可能做梦也想不到,在自己含辛茹苦带大5个子女之后,比尔居然给自己找了一个更年轻的女人。不过,现在的她已经能够承受丈夫的离去。父亲约翰·戴维森在1858年6月1日去世,给她留下一笔发放到1865年的年金,然后便可由她继承遗产本身;两个儿子都工作了,威廉正在休伊特一塔特尔公司担任约翰手下的簿记员;再加上比尔的偶尔资助,伊莱扎可以把一家人的生活维持下去。长子是她心中的依靠。这个似乎无所不能的天才青年是那样的沉稳可靠,与毫无责任感的丈夫形成鲜明对照。

洛克菲勒虽然初出茅庐,却很快就感觉自己的待遇太低。塔特尔在1857年1月退出公司之后,年方17岁的洛克菲勒被提拔为首席簿记员,承担起那位合伙人遗留的全部工作。塔特尔在公司的年收入是2000美元,洛克菲勒干同样的工作却只能得到500美元的年薪。到了1858年,休伊特把洛克菲勒的工资涨到600美元,才使后者的不满情绪稍有缓和。这个年轻人为教堂募捐时、在为自家盖房子时都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自信,现在的他又自信满满地开始做生意。他尝试过面粉、火腿和猪肉生意,尽管数量不大,却都能赚钱。没过多长时间,这个年轻商人就成了克里夫兰码头上不大不小的人物,人们都称呼他为“洛克菲勒先生”。

洛克菲勒离开休伊特公司的原因很复杂。他一直对工资微薄而不满,却等到美国经济摆脱1857年危机后才提出辞职。既然负责公司账目,他看得出公司因为这次经济萧条而濒临破产。洛克菲勒不会在一个没有前途的企业里混日子,一俟时机成熟,便会有所行动。他向休伊特提出把工资涨到800美元。老板却表示自己的出价不可能高于700美元。恰好就在此时,一个诱人的机会出现了!28岁的英国人莫里斯?B·克拉克是洛克菲勒的朋友,供职于默文大街上一家名叫奥蒂斯-布朗维尔的农产品事务所。他们在弗尔萨姆商业学校读书时是同学,都住在切舍尔大街。克拉克建议两人合伙经营农产品,各自投资2000美元(相当于1996年的3.6万美元)。洛克菲勒在工作将近3年之后只有800美元的积蓄,这点钱离克拉克提出的数目还差得很远。

正当他犯愁时,却从父亲那里得到一条好消息。比尔声称自己原本打算在每个孩子年满21岁时赠与1000美元,现在决定提前把钱交给长子。“不过,约翰,”他补充一句,“还有10%的利息。”比尔手头有刚刚从休伊特那里要回的1000美元,大概想用这笔钱捞一把。约翰对父亲的如意算盘很清楚,从来不指望白白从他那里拿钱,便接受了这笔高出市面利率的贷款。1858年4月1日,约翰?D?洛克菲勒告别休伊特,带着自己的钱与克拉克在河边路32号开始做自己的生意。

于是,洛克菲勒在年仅18岁时便成为一家企业的合伙人。“自己当老板的感觉真不错,,”洛克菲勒说,“我在心里感到非常自豪。我可是一家有4000美元资本的企业的合伙人!”这个转变对他来说意义重大。第一天下班后,他在切舍尔大街的家中下跪,虔诚祈求上帝保佑自己的新买卖一路顺风。

同许多通过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人一样,洛克菲勒对自己早年的艰苦日子很是怀念。即使在1934年,95岁高龄的洛克菲勒依旧用自己在休伊特一塔特尔公司的勇敢经历来激励孙子:“那些必须为事业、为生活拼搏的年轻人是多么幸福!那3年半的学徒生涯,以及在此期间克服的种种困难,让我终生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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