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王》 一.普雷斯利家谱(5)

格林伍德解释说:“对于当时许多人而言,精神病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如果一个家族中有人进了精神病院,而且为人所知,那么家族中其他人的生活也会蒙上阴影。更糟糕的是迪希的病因,她是由于当初患了梅毒没有及时治疗而精神失常的。在一个人人都互相知根知底的小镇,这种事一旦传扬出去,对家族的名声无疑是个很大的打击。”

格林伍德说,患病后的迪希不再算家族里的一员。迪希离开家以后,弗农就再也没有提起过她,在所有家族纪念仪式上,家人也从来不把她包括在内。但是在被送进精神病院之前,迪希结过婚,丈夫名叫汤姆·格林伍德,他们还有七个孩子。由于她丈夫一直身体健康,所以有人认为迪希是因为外遇才染上梅毒的,这一点更让家人觉得羞耻。随着她的病情逐渐恶化,一天深夜,家人悄悄把她送到了杰克逊(美国密西西比州首府)附近离家最近的一家精神病院,并在第二天向好奇的邻居们解释说,她外出探望亲戚去了。迪希一去不复返—邻居们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弗农·埃尔维斯·普雷斯利在相貌上与耶西一脉相承,继承了后者英俊的外表。但是父子间的相同之处仅限于此。弗农是一个生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的人,他喜欢钓鱼,喜欢坐在一个地方看着云朵慢慢从头顶飘过,借此消磨时间。他不愿意在地里干活,因为这种沉重的体力劳动会让他背痛难忍。他在贫穷中长大,但是他却从不期望生活会发生任何改变。

弗农讨厌劳动—这被耶西看作是缺乏自尊的表现—耶西经常为此大发雷霆,父子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张。有一次,弗农只有15岁,父子俩闹了一场别扭,耶西把儿子踢出了家门。弗农住在亲戚家里,直到耶西的火气消了下来,才得以回家。弗农从来没有对父亲以及任何人发过火,没有表达过强烈的喜怒哀乐。他尽量压抑着自己的情绪,把它们深埋心底—这一特质后来遗传给了他的儿子。

不知是一见钟情,还是一时冲动,又或者是一种青春期的叛逆,弗农做了一件让家里每一个人都大吃一惊的事情:他与格拉迪丝·洛夫·史密斯私定终身。格拉迪丝当时21岁,是一位开朗活泼的女孩,喜欢跳舞唱歌。她的父亲罗伯特·史密斯死于肺炎,1933年的春天,她和家人从附近的西点镇搬到图珀洛。格拉迪丝在一家服装厂做工。一个星期天,

她与弗农在一次教会活动上相识了。

弗农被格拉迪丝的美貌和成熟深深吸引。与他以前认识的那些女孩相比,格拉迪丝显得更为老练。格拉迪丝的笑声宛如水晶碰撞般清脆,她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这一切都让弗农着迷。

当他们初涉爱河时,格拉迪丝的眼里只有弗农那帅气的脸蛋,以及讨人喜欢的温文态度。每一个旁观者都看得出来,他们在这个时期基本上只停留在迷恋彼此的外表上。格拉迪丝还深深地被弗农那些美丽的白日梦吸引,她让自己相信,弗农有一天会让这些梦想成真的。他们用彼此的梦想满足对方;陶醉在初恋当中的他们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一定能够摆脱眼下的困境,最终出人头地。

几个月后,他们一起私奔了,这时弗农刚过完他的第十七个生日。在以后的日子里,格拉迪丝一直隐瞒着自己的真实年龄,因为她不想让人知道她和一个比自己小的未成年人结婚,从而惹人闲话,被人笑为“老妻少夫”。

弗农和一个刚刚认识的女孩私奔,这件事让耶西火冒三丈。他不相信儿子有能力支撑起一个家庭(持相同观点的人不在少数)。由于格拉迪丝一家才搬来小镇不久,她和家人对普雷斯利家族的情况并不熟悉,所以家人都认为她钓了一个金龟婿。弗农长相英俊,魅力十足,而且还是一个手艺精湛的木匠—不过他一生中极少施展这一技能。与大多数密西西比州人一样,普雷斯利一家都是佃农,过着卑微拮据的生活,但是格拉迪丝相信,弗农和她都迫切希望有一天能够改变自家的命运。格拉迪丝不断与贫困搏斗,然而总是不能摆脱贫困的尾随,直到后来埃尔维斯发迹,他们的生活才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弗农有时也会觉得有必要振作起来,努力实现少时的梦想,但是每次过不了不久,他又开始满足于让梦想停留在精神世界里。

结婚后不久,格拉迪丝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新婚丈夫并不是一个有远大抱负的年轻人,也不具备一个特别健壮的体魄。由于背痛,弗农不能长时间劳作。他是“零活之王”—喜欢一份接一份地换工作,而不是找一份稳定的长期工作。格拉迪丝还要拿出一部分薪水给娘家,所以她和弗农总是紧巴巴地过日子。

刚与弗农结婚时,格拉迪丝活泼可爱,浑身充满活力,但是没过多久,她的容貌开始憔悴,对未来的期望也在一点点消退。她尽力把自己的极度失望掩藏在坚强的外表之下,但是失望的情绪还是抑制不住从她身上的每个毛孔散发出来。她原先对弗农说话时言语深情款款,现在却变得简洁干脆。随着时间的流逝,不管他们之间曾经存在着多少浓情蜜意,现在都被深深埋进了失望的废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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