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的活动中,风险无处不在。尽管如此,人们对风险的界定却是五花八门。早期,人们比较关注的是如何区分风险是主观臆断的还是可以客观量化的。1921年,弗兰克·奈特(Frank Knight)尝试着对风险和不确定性进行区分:
“风险与不确定性根本是两码事。然而,人们却从来也没有对它们进行过明确的区分。究其原因,‘风险’在一般的情况下是可以量化的,而在有些特殊的情况下又不能量化。在不同的环境中,风险或是不确定性会造成截然不同的后果。可以预测的不确定性(我们将其称作‘风险’)与不可预测的不确定性有着本质的差异。所以,不可预测的不确定性就不能称为‘风险’。”
如上所述,奈特仅仅将可以量化的不确定性看作一种风险,他举出的例子是两个人从坛子里随机抓取红、黑两种颜色的小球。第一个人并不清楚坛子中每种颜色究竟有几个球,第二个人却知道红球与黑球的比例是3∶1。因此,第二个人能够预计到抓取到红色球的概率是75%(这无疑是对的),而第一个人只以为他抓取到红色球的概率是50%。奈特也由此得出结论,第二个人面临的是风险,第一个人则属于无知。
我们认为,过分关注不确定性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并不足取。毫无疑问,对于可量化的风险容易验证,但是,我们更关心各种不确定性,不管它是否便于测量。2004年,霍尔顿(Holton)在一篇论文中对风险进行了界定。他认为,风险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实验的结果是不确定的;第二,实验的结果要有实际的意义。霍尔顿在论文中说,如果一个人不带降落伞直接从飞行中的飞机机舱跳下,他并不面临风险,因为他必死无疑,不存在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从坛子里随机抓取红、黑两种颜色的小球对人也不构成风险,因为不管是抓到红球还是黑球,并不影响到他的健康或是财富。当然,如果人们在红球或是黑球上贴上价值标签,那么抓取的结果就意味着风险。
各种各样的行业都会面临风险,比如保险、工业工程、证券等,所以,不同行业的人对风险给出不同的界定就不足为怪了。以下是有关风险的几种解释:
● 风险与可能性的差异:虽然有些学者说到风险都强调一种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但是人们更多的是将一种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事件的结果结合在一起考虑。因此,虽说大地震发生的概率很低,但是因为它引发的灾难严重,所以人们都把大地震归为高风险事件。
● 风险与威胁的差异:有些行业将风险及威胁视为两种事件。所谓威胁,是指发生的可能性不大,但是负面影响很大的事件,而且难以对可能性进行量化预测。风险则是指发生的可能性较大的事件,而且有充足的信息对事件可能性以及结果进行预测。
● 所有的结果与负面结果的差异:在对风险进行界定的时候,有人侧重事件的负面影响,另一些人则会将事件的所有影响都考虑在内。例如,工程技术人员在为风险下定义的时候,关注的是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所带来的结果,并且将其视作应该避免的结果,要对事件发生造成的灾害进行预测。其公式如下所示。但是,金融界对风险的定义是投资的预期回报与实际回报之间的差异,而实际回报并不一定是一个负值。
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货币或死亡计价的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按照第三种方式来界定风险,那它的内涵就要宽泛得多,因为它既包括了负面的影响,也包括了正面的影响。汉语中有时将“风险”写成“危险”,它就包括了两层含义:一是“危”,二是“险”,前者是风险的浅层次,后者则是风险的深层次。本书中对风险的界定就包括这样两个层面。书中既讨论风险的基本含义,又讨论风险带来的问题。我们关注的是如何降低风险,以及如何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