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学说是这样的学说,它认为幸福是值得欲求的,并且是唯一作为目的值得欲求的,所有其他事物都是作为这个目的手段而值得欲求的。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功利主义》(1861)
人们并不努力奋斗以追求幸福,只有英国人才是那样的。
——弗里德里希·尼采:《偶像的黄昏》(1889)
理论的古典版本
古典功利主义者(即边沁和穆勒)的理论可以被概括为以下三个观点:(a)判断行为对错只根据其结果,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b) 在评价结果时,唯一相关的是行为所产生的幸福或不幸的总量,其他一切均不相关;(c) 每个人的幸福的计量是相同的。正如穆勒所说:
构成功利主义行为正确与否的标准的幸福,不是行为者自己的幸福,而是所有相关者的幸福。在他自己的幸福和其他人的幸福之间,功利主义要求他像一个利益无关而慈善的旁观者那样,严格地公正无私。
于是,正确的行为就是其所产生的幸福多于不幸,并且二者可能的差额最大的行为,每个人的幸福都被视为同等重要。
这个理论对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其他研究人类行为决定的理论家有着极大的吸引力。然而,功利主义也受到了一些反对意见的严峻挑战。功利主义的反对意见很多,并且也很有说服力,以至于很多人已经放弃了这一理论。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同样有很多人没有放弃它。尽管有很多争议,功利主义仍然被广泛接受。
接下来,我们将考察反对功利主义的论证,并且思考这个理论的古典版本是否可以加以修订,以符合反对者的要求。这些论证是关于利益的,不只是为了评价功利主义,也是因其自身的原因而需要做出论证,因为它们提出了道德哲学的一些基本问题。
快乐是唯一重要的事情吗
“什么东西是善的”这个问题不同于“什么行为是正当的”, 而功利主义在回答第二个问题时参考了第一个问题。它认为,正当的行为是产生最大的善的行为,但什么是善?古典功利主义的回答是:有一个东西,也只有一个东西是善,即幸福。正如穆勒所说:“功利主义学说是这样的学说,它认为幸福是值得欲求的,并且是唯一作为目的值得欲求的,所有其他事物都是作为这个目的手段而值得欲求。”
但什么是幸福?根据古典功利主义的观点,幸福就是快乐。功利主义对快乐的理解是广义的,包括所有感觉好的心理状态。成就感、美味、悬疑电影高潮时产生的强烈意识都是快乐的例子。快乐是终极的善(痛苦是终极的恶)的思想作为享乐主义思想为人们所熟知。享乐主义一直以来都是一种很受欢迎的观点,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它一直很有吸引力,是因为它的简洁,因为它表达为一种直观看起来很有道理的观念:事物是善还是恶依赖于它给我们的感觉(feel)。然而,也有一些反思似乎揭示了这一理论的缺陷。
来看下面两个例子。
● 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钢琴家的手在一次车祸中受伤了,她再也不能演奏了。这为什么对她是不好的呢?享乐主义会说,这是不好的,因为这导致她痛苦,并且消除了她快乐的源泉。但是,
假设她发现了能够给她同样多快乐的其他东西——比如,她从通过电视观看曲棍球比赛得到的快乐,与她曾经从演奏中得到的快乐一样多——为什么她的事故仍然是一个悲剧?享乐主义者只能说,只要她想到自己曾经是什么样,就会感到挫折和沮丧,而这就是她的不幸。但这种解释不幸的方式似乎误入歧途了。并不是通过感到不幸福,她就从某种中立的状态转到坏的状态中了。相反,她的不幸福是对一种不幸状态的理性反应。她本来有一个钢琴家的职业,但现在她不能弹钢琴了,这就是一个悲剧。我们不能仅仅通过让她高兴起来并且享受曲棍球比赛就消除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