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坏人的友谊(2)

对某些人坏却对另一些人好?

对于同意亚里士多德的人来说,他们可能会认为完全有理由有必要对于“屈从于本能”采取坚决反对的态度。这几乎是普遍的规则:这样的人的动机说好听了是“工具性的”,说不好听就是“邪恶”。更重要的是,他们倾向于认为恶性(美德)是纯粹的。恶人的恶性不只限于他们生活的某一方面。相反,恶人的所作所为具有一致性,他们的恶性贯穿于他们所从事的各种各样的活动。如果一个人贪婪、不顾及别人、不负责任,他在父亲、邻居、网球俱乐部会员、同事、学生、立法者等任何角色中,都会如此行事。这种观点认为,如果你是个恶人,不管你恰巧承担何种角色,你都会是个恶人。

上述说法肯定是一种可能。但是否必然是这样?是否还有这样的可能:一个人在生活的某些领域是坏人,在其他领域不是?是否有可能某个人在某个角色上卑鄙、肆无忌惮,在其他的方面却表现出美德?根据劳伦斯. 布卢姆(Lawrence Blum) 的观点,这个问题就是:“人类是否能够实现道德的专门化、分隔化和不一致?”也就是说,我们在不同的角色、生活的不同领域中,是否有选择地有时表现得好有时表现得坏?有人也许会说,这种分隔化的做法乃是一种更大的恶性,在此我们就不做讨论了。现在要关注的是:人们在不同的角色和活动中、在不同的道德领域中,是否会真诚地、自由地做出不同的反应?

事实上,只要纵观我们这个客观世界的运行就会发现,坏人做好事(或相反)也是一个规律而不是特例。原因之一就是,在任何的合作活动或集体生活中都存在着“一种固有的、天生的道德”。这对于一个绅士群体和一个犯罪团体同样适用。如果一个犯罪团体要生存、继续其不法生意,他们也需要一些圈子内外的人,能够对他们讲真话、关心他们的利益、真正地尊重他们本人,最重要的是,能够值得他们信任。这里的逻辑很简单:如果他们要与某一伙人开战,他们就不能把所有人都变成敌人。如果他们作为一个集体要想做成什么事,无论好事坏事,其中必须有一些友谊——忠诚、依恋、奉献和互相支持——这些都发生在成员之间。

而且,即使是最恐怖的“教父”,也想有一个私人生活——在他做全职坏人的同时也有一部分生活。因为没人会一天工作24 小时,无论这些邪恶的生意多么赚钱;即使是最可恶的黑社会成员也不想一周七天被人恨。相反,他也想要一个真正爱他的家庭,一个纯粹出于兴趣与他下棋的人,一个既不恨他也不怕他的厨师,甚至还有一条会欢迎他的狗。总的来说,只要一个坏人过的是包含多个领域的生活,认为自己可以承担不止一个角色,他们就会对少数人忠诚,并把他们当作真正的朋友来关心。

但是,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上述讨论不是为了证明坏人为了生存或成功假装出美德(虽然也可能确实如此)。问题是由于他们生存下来并成功了,使我们推测他们之间肯定有一些关心和关爱。第二,不要误以为我要浪漫地看待坏人或者赞美邪恶组织,我只是想证明即使是目标邪恶的生活,这其中也可能有一些良好的道德情操。

对于坏人朋友的忠诚忠诚在多大程度上与道德相关?

第二个问题是标准问题,即我们应该给予我们的朋友多大的忠诚。对朋友忠诚是理所当然的,但对于坏人朋友的忠诚却往往遭到质疑。最多的担心就是我们对做坏事的朋友忠诚,这与我们其他的道德义务相冲突,比如做一个负责的公民;甚至,我们自己还可能成为同谋。这就是甘地的观点。乔治.奥威尔认为“亲密的友谊是危险的,因为朋友之间是互动的,对朋友的忠诚可能导致一个人做坏事”。我相信大多数人都面对过这种两难:一方面是对朋友忠诚,一方面是伤害其他人。例如,小学时我们就常常陷于这种两难:是隐瞒朋友抄作业的行为呢,还是报告给老师。当我们长大后,这样的两难可能变成了在“借钱给一个放纵的朋友”和“对家庭的义务”之间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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