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暧昧的所在。
丹.布朗是写完《天使与魔鬼》才写《达芬奇密码》的,两书的故事有重叠相连之处,后者甚至可被视为前者的续集或upgrade版本,即使仅就文笔而言,后者无论在结构或修辞上皆比前者严谨雕琢。
因此《达芬奇密码》所造就的阅读快感亦比前者来得强烈深刻。一分钱一分货,不仅商品消费如此,连文字阅读,亦是。作者多耗费了心机,也多累积了经验,当处理相似的题材时,后出之作总能对前作有所超越。
但当拍成电影,优劣之势却有可能逆转。
《达芬奇密码》的悬疑布局朝向多线发展,没有单一的坏人,没有单一的阴谋,所有坏事皆源起于一段远古的历史悲歌,读者被文字吸进这段历史,读来刺激万分。可是当文字被转换成电影,布局没法不被高度简化,甚至即使简化了,仍须预设读者对历史或原着有所熟悉,否则,很有可能看不太懂或没法全盘享受影像乐趣。简言之,《达》书拍成电影,摆脱不了繁琐意味,看是好看的,但仍有人会于散场时暗说一句“我看不懂”。
《天使与魔鬼》则没此烦恼了。原着的情节推演本来就比较单纯明确,坏人的形象比较呼之欲出,坏人做坏事时的坏动机亦比较明显,不过就是酒色财气,以宗教之名,其实跟你我他的心底黑暗没有太大分别。也因此,搬上了大银幕,人物和情节都比较容易处理,用比较刻板化的手法就是了,将之彻底的好莱坞化,加一些数码特技,再加一些强劲音效,轻易便能吹动观众的遍体毛孔,当他们离场,保证不会带着问号。
两出电影,难易不同,卖座却都一样,丹.布朗已经成为了一个“跨媒产业”,从文字到电影再到电子游戏,都有他的市场,故都有他的分红。《天使与魔鬼》是他的第二部小说,初版时只卖了一万册,直到《达》书走红才加印再卖,销路以七位数计。试想假如当天他见《天》书滞销而心灰意冷,停笔了,不写了,改行卖保险算了,历史便将改写。当作家不可以没有一点点的自大和自恋,别拍挫败,明天总会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