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另外一位朋友,他对我的影响却是截然不同。他毕业于中文大学哲学系,师承唐君毅,后来念硕士,修的是艺术。水墨画是他的专长,常常仿画齐白石的小鸡、小猫,也有花篮水果,往往几笔勾勒即显生趣,使我这个作画的门外汉大为佩服。大概他就是利用这门手艺来逗我开心。他年近三十却仍是未婚,来我家吃饭当然是因不会烧菜,但我事后估量他也想藉此来亲近我,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除了吃饭之外,每次还为我作画,偶尔当他单独来吃饭时,更有意向我表达倾慕之情,但我这情窦未开的十七岁少女,却有负他的厚爱。谁叫他生而为潮州人?对于外婆给我的忠告,我是一意遵守的。
三十年后同样是来我家搭伙的另一个人——河南人李欧梵——在芝加哥大学时在我家吃饭五年,再经过十年之后,却与我成就了一段美满姻缘。此之谓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
赴汤蹈火也要吃的碗仔翅
碗仔翅是我最爱吃的儿时食物之一,顾名思义就是用小碗盛的鱼翅汤。鱼翅汤是名贵食物,我小时候只有一次吃结婚喜酒时尝过,味道却比我在街边吃的逊色得多。街边的翅又是否是真实的鱼翅呢?答案当然是不,只是外表类似鱼翅汤的羹而已,味道当然想仿效鱼翅汤,但却模仿得似像非像,因此才特别好吃。我不知道其他人感觉如何,我个人认为是天下少有的美味。我不是个馋嘴的小孩,但每次喝碗仔翅,都叫我再三回味。碗仔翅通常都是用小碗盛着,大概用意是取其名贵之意思,大碗即显得粗糙了,不会让人吃过后犹有意犹未尽之感。
记得念中学时,老师时常告诫我们,不要在街边吃东西,除了卫生原因之外,当然是所谓的守规矩,随街吃东西有失观瞻,尤其是穿着校服的学生,更加不能行差踏错。但可恨的是,好吃的摊子都是在街边摆卖的,而且价钱便宜,家里给的零用钱,只够吃这些街边小食。我的胆子比较小,怕被负责风纪的同学见着,报告给老师知道,惩罚是记小过。当时三个小过是一个大过,三个大过即被赶出校门。我自认是个好学生,是绝对不能被记过的。所以平日上课途中,虽然见到许多好吃的小摊食物,都匆匆走过,以免受不了诱惑而停下步来。有时实在忍不住了,就放学时买一些回家吃,但食物冷了,没有热烫时来得味道好。只有一样东西拿回家也还是好吃的,那就是烤番薯(又名地瓜)。整个中学时期,曾经有一次冒险在街头吃了一碗碗仔翅,就是那么一次,就吊了我多年的胃口,直至上大学时才敢吃第二次,及以后的无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