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不团结就是力量(2)

真正的民间人物总是少数,而这个“少数人”是指那些提前进入大多数人还未曾达到的领域的人。民间人物往往具有“隐蔽的存在”和“特立独行的方式”;他从来也没有被团结起来过(虽然很多人想团结他),他以一个人的力量抵挡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与诱惑;他从来不是身处民间心系庙堂的,对他来说,庙堂之高与江湖之远都是不存在的,他对自己位置的选择不是一种被迫的选择,而是一种生命的自觉;他从来不奢望进入某种文化秩序,他保持着足够的警觉性:对大众“媚俗性”的警觉与对“精英心理”的警觉;他是完全独立的,在物质与精神上不依附于任何庞然大物,他的独立存在使他显得更强大。  

这就是我以为的理想的“民间存在”。能够被我们看到的民间人物毕竟是少数,能够被我们反复谈论的民间人物也将渐渐消失其民间身份,大多数民间人物将永远处于“沉默与喑哑之地”。“民间存在”首先是个体的存在,这样的存在无所谓压迫(更多是名利上的),无所谓权益,了无羁绊地,不像本雅明所说的知识分子那样“眼镜在鼻子上,秋天在心中”的人,也就是我们土话所说的那是一些“心思很重的人”。民间存在,首先确保的是个人自由。

民间的气质连张柠也承认,韩东《论民间》最后一段说得有道理:“民间并非是一个内囿性的自耗场所,虽然它坚持的是文学的绝对标准、绝对价值和绝对意义,但他的视野应该是开阔的,而不是内敛,它的方式是多样的,并不是单一,它的活动是广大的,并不狭隘,它的气

氛是欢乐的,并不阴郁,它追求的是绝对永恒,并非片刻欢乐。”这也是民间的气质。这些纸上的话无可辩驳,但将纸上的真理具体到日常生活中去,具体到个体的存在,往往会导致迷雾丛生,显得很虚妄,让人无所适从。  

韩东曾把诗歌引领出知识的象牙塔,引入日常生活,民间人物的存在首先是个体人的存在,他的存在同样也具有日常性。这种日常性包括日常的同行之间的交往、社团行为等等。我以为,“隐蔽的存在和特立独行的方式”并不一定要与民间的日常交往产生矛盾。趣味相投的诗友之间的交往并不一定就指向“团体行为”,并不是所有的团体行为都要在最终形成“共同的利益关系”。民间的正常交往首先是取消地位差别的、是不靠“关照”与“颂扬文章”这些东西的,不是“团结起来共同对敌”的,没有畏葸与献媚的,没有试图建立一种隐形的秩序的:文化上与生活上的秩序。  

有人更多的倾向于把“民间”作为一种精神指向,而不承认其物质形态。我以为,如果把这种“民间精神”作为一个不变的标准,套到每一个人的头上,可能都很难完全符合。人是复杂的,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完全纯洁的,都有其私欲和邪恶的一面,如果因此而否认民间人物的存在,无疑是一种精神洁癖,是虚妄的表现。  我与很多诗人有着正常的交往,我的交往原则就是“愉快”,交流上的愉快,日常相处上的自然与欢乐,能给我带来一种在世的甜蜜。我与同处一城的诗人徐江的交往,我认为是一种民间气质上的交往,无官无位,无权无欲,无求无欺。徐江自称像罗素一样,将阅读稿费单称作“最有益的消遣”,他的欢乐感染着我。他是有恶名而无恶行的俗人,我们的交往,就是处于隐蔽处的日常交往,并没有“黑社会”的不良气息。这样的交往,给我的写作带来的是轻松与愉悦。  将知识引向日常是件困难的事情,就如我们拿那些纲纲常常来检视自己的生活一样,同样会错误百出,疑虑丛生。虽然“民间始终处于模糊的未明状态”,但具体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应该是清晰可辨的,民间不可能模糊其“日常性”。民间的日常性也就是民间气质的具体反映。“广阔”、“多样”、“广大”、“欢乐”、“永恒”,这些词有些根本不具有“日常性”,我倒是觉得李敖的一些用语更能说明问题:“自然的”、“从俗的”、“快乐的”、“拍肩膀捏大腿的”、“青年总干事式的”,当然,这也是自由和民主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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