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第一,友谊第二”

作者:徐江  

多年以来大家都在说“爱情第一,友谊第二”是女人的天性,这种观点也对也不对。  

说不对,是因为在“男女对待爱情”这个话题上,舆论和常识把中国男性给妖魔化了。我们的传统多少年来还把这种妖魔化视为某种自豪的东西:古代的那些英雄、枭雄,总爱念叨“女人像衣服,兄弟像手足”这样的混蛋话。像关羽、武松这些著名的人物,如何解决感情问题、甚至性欲问题,罗贯中和施耐庵似乎也从不关心。莫非他们是同性恋?相反,类似吴三桂降清这么复杂重大的历史变故,却简单地被诗人加一个“冲天一怒为红颜”就蒙混过关了,还变相地成了男人过于在乎女人没有好下场的例子。轻信的人也不想想:明朝在吴三桂之前统领大军与清兵对峙的将领分别是袁崇焕、洪承畴这样厉害的角色,这两人都作过兵部尚书。吴本人被任命为辽东总兵时,已被封为“平西伯”,要知道在明朝这爵位不低的(著名的刘伯温,朱元璋也就封了个“伯”),他能混到这个档次,不可能是那种感情用事的人,降清的事绝没有那么简单。如上这些细节与我们讨论的话题貌似游离,但却反应了多年来人们思考问题角度的偏差。  

是啊,在我们的记忆里,确实没有太多男性重爱情的好例子。即便有个把梁山伯那样的,还死了,变成了昆虫类。更多的则是一男一女在同一个故事里,男的扮演反派女的出演正派,比如《桃花扇》、《杜十娘》。这种东西在中国人的文化里多得数不过来,以至于大家都忘了,《诗经》里“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么美的诗句,竟是出自奴隶社会时期的中国男人之口!而到了西方,中世纪的骑士效忠心仪的贵妇,近代的英王爱德华为娶他的温莎公爵夫人宁可退位,这些多少也都可以从更广的范围里证明男人眼里爱情的重要吧。  爱情与友谊,不同性别真有不同吗?男人中两个朋友爱上同一个女人,与女人中两个朋友爱上同一个男人,其痛苦和烦恼我想是一样多的。甚至连结果都一样——占有欲强和有心计的获胜。因为大家都是人,都有着人的美德与弱点。一个女人再杰出再特殊再“怪异”,她也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女”。爱情优于友谊,是整个人类的天性,而不仅仅单属于女人。  那么,除了上述对男性进行“爱情歧视”的思维定式外,还有什么造成了女人在我们心目中“爱情动物”的假象?我觉得,是女人和男人对情感表达与流露的不同方式:相对于男人的理性,女人对爱的表现要外化甚至情绪化得多。一个男人不会不停地要求心爱的女人对他说“我爱你”,否则他会被他的女人以及其他身边的人视为“有病”;但一个女人则可能恰恰相反,甚至如果她在这方面表现得不那么夸张、“矫情”,还可能会被有的男人视作“没有女人味”。但对爱来说,这不是什么本质性的区别,而是上帝分派给每个性别承担的任务不同。  

女人还爱看言情小说、浪漫电影。女人在一起,喜欢讨论化妆品和购物,未婚的有的会交流彼此与男友的性经验,已婚的则纷纷开始声讨“万恶的婆婆”、夸耀自己的娃娃……我想我们现在已经开始解析话题的第二个关键元素了——女人的友谊。半个世纪前,与张爱玲一度齐名的另一位上海才女苏青,曾在《论女子交友》中写道:“自古以来,多的是才媛贤媛烈女孝女等等为翁姑父母夫婿儿女牺牲的人,却找不出女中管鲍,巾帼刘关张之类。你若想在女人身上找到仗义疏财,舍身救友等等奇迹,岂不是起码还要等上半个世纪吗?”  文字今天读起来有些拗口,可意思与我们前面反驳的“只有女人才是爱情动物”的观点是一致的。苏青没有强调女性对待爱情、友谊的性别本身的特色,而是拿那些历史典故、传说里男性所扮演的角色来作为衡量女性的指标,实在是一件对女性不公的事,也足见那个时代知识女性受封建和男权观念毒害之深。女人做事,如果“好”的标准仅仅是因为她们做得跟男人一样,那人类还要分成男女干什么,只是为了生育吗?从这个角度上讲,女人的友谊自有其自身的特点。不像男人做得那么刚烈、自残、变态,虽不失琐碎,但却感性、真挚,一般情况下以不伤害自身利益为前提。甚至在此前提下的背叛,也往往比男人的同类行为更能从人性角度获得解释。可以说,女人互相疏远、仇视是因为身上人性的弱点。而男人则每每是因为背离了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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