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土地用途的魔法

大地产商赚取异常丰厚的利润,除了换地权益书外,和香港的土地制度也有直接的关系。

我们都知道营业盈利是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成本的差额。在物业发展业务的销售成本中,土地成本占绝大部分,因此土地成本下跌,盈利率便会大幅上升。中、小型地产商获得土地的唯一途径,就是政府土地拍卖或招标,通过相互竞争的招标,他们赚取的盈利会在正常范围内。然而拥有大量农地的大地产商,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20世纪90年代,新市镇发展计划不足以应付土地需求,大地产商在之前20年持续累积的农地就成了宝贝。那些拥有庞大农地储备的地产商,即使政府暂停卖地数年,也不会缺少可开发的土地。新鸿基地产拥有2?400万平方呎的土地,恒基兆业地产则拥有3?280万平方呎的储备。这些农地的购买成本较低,而有能力持有农地储备的地产商,往往都财力雄厚,即使暂不作发展,在财政上也能应付自如。当地产商认为适宜把农地改变为住宅或其他用途时,只须向政府补地价。这些农地储备,犹如买地期权,转换用途时间由拥有人决定,没有时限。唯一的风险就是,有些农地可能属于法定分区计划下的“农地使用区”,不能开发为住宅或其他商业用地。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地产商仍可申请重新规划。

假如农地属于住宅区,地产商若想开发该幅地皮,程序非常简单。拥有该幅地皮的地产商,可以申请修订契约,将地契中规定的农业用途,更改为住宅或其他用途。所属分区地政处收到申请后,会咨询政府不同部门,如屋宇署、土木工程拓展署、路政署、城市规划委员会、运输署、环境保护署等部门的意见。分区地政处收集各部门意见后,会拟定条款及条件,并提交地区地政会议审批。审批后,分区地政处会向申请人发信,说明修订的基本条款,如果申请人接受这些条款,便会进行补偿地价的评估,然后向申请人发出通知书。

对地产商来说,此种补偿地价评估,比公开拍卖或招标有明显好处。补地价的计算方法,是用变更用途后的土地价值(按计划用途)减去变更用途前的土地价值(按农地用途)。申请人和政府都各自有独立的专业估价师,经过多次商议后得出评估结果,最后协议的金额往往低于政府原来的评估金额。与拍卖或招标不同,补偿地价评估不涉及竞争,只是双方在讨价还价。

此外,地产商可控制递交申请的时间,他们可以静候最佳时机,比如在市场萧条时申请修订契约。审慎的地产财团也总是待地皮邻近的基础设施或其他公共设施,比如地铁、巴士线开通建成之后,才申请重新规划和更改土地用途。

截至2009年,新鸿基地产及恒基兆业地产的可开发农地共5?680万平方呎,相当于全港非建设区1%的面积。长江实业也拥有相当数量的农地储备。如此庞大的土地储备造成的土地成本优势,加上集团雄厚财力和市场影响力,在可预见的未来,这些大地产商在地产业的主导地位势必难以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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