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必足以安顿人生。由于理性所展现的知识是有限的,既不能说明人的道德要求,也无法满足人对超越界的向往。于是,西方人在寻求安顿时,仍然只有宗教一途。换言之,知与行可以分开;同时,哲学与宗教也不能混淆。譬如,我国的儒家虽是哲学,但有明显的宗教功能,可以与祖先崇拜并存,产生宏大的教化效果。西方哲学中不易出现类似的情形。
针对上述三项特色,必须再做补充说明。首先,由于探讨范围明确,西方哲学作为一门学问或学科,可以胜任愉快;影响所及,今日我国大学中的哲学系仍以教授西方哲学为主流。但是,这种情形未必妥当。除非哲学可以脱离文化理念,否则我们学习西方哲学的目的,还是为了回归中国哲学。
其次,就知识取向而言,我们认同“为了知识而求知”的客观心态,但是不可忽略哲学在本质上是要观照宇宙与人生的整体,或者至少是要响应人们对“人生有无意义?”此一问题之探索。因此,承认知识的限制,保持开放的心灵,才是哲学研究者的正确态度。
最后,谈到安顿人生,西方人未必接受“生命中心的宇宙观”与“价值中心的人生观”,但是他们可以靠有形的法律规范与无形的宗教信仰,来安排现实的生活。在此可以发现,由于哲学理念之差异,两个社会在“制度”与“器物”上随之显示自己的特色。黑格尔(G.W. F.Hegel,1770—1831)说:“实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实在的。”引申意指:凡是可以存在的社会,自然有它的道理。哲学要研究真实之物,更要探讨其中的道理。我们比观对照中西哲学,也许会有更深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