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也忘了同样重要的一点,当一个人醉成这样的时候,或许,他说的恰恰是平时想说而没说出来的话。
丁香攥着我的手攥得更紧了,我几乎能感觉到那手心渗出的微微汗水,我抽出手来,轻轻的拍着那只手,酸楚地微笑着,继续讲我的故事。
在那个吉他手离开的半个月里,我依旧天天骑着我的破自行车去那遥远的地方上班,只是每天凌晨2点下班的时候,心里总带着隐隐的恐惧,可半个月相安无事的过去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渐渐地,我几乎要把这个吉他手忘记了。依旧辛勤地工作,依旧从老板那里领来薪水,依旧在每月1号去邮局给妈妈寄钱,我以为我的日子可以过得这样简单而充实。
可我错了……
我想我已经止不住自己眼里的那种晶莹,我只能努力地别过头去,尽力不让丁香看见我颊上缓缓淌下的泪水。“那天晚上,我可能是头一天晚上淋了雨,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发烧,尽管我在床上坚持着不去医院,勺子还是一把拉起我,说:“傻子,死了怎么弹吉他赚钱呢。”我在医院里足足躺了两天,到了第三个晚上,我实在躺不下去了,我挣扎着要起来,说:“勺子你让我去吧,我要是不去,就没这份工作了。”
丁香突然有些惊愕地明白了,她恐惧地捂住自己的嘴,她看着我,有时候,丁香实在太聪明了,这种聪明或许会让她去痛苦许多本不应该知道的痛苦。
我的声音几乎哽咽了。
于是,那天晚上,勺子一把把我按回床上,他背上我的吉他,踏上我的自行车,临走的时候还替我拽了拽被子,兄弟,好好躺着,我替你跑一趟吧。勺子是个全能的乐手,他的吉他并不在我之下,只是他更偏爱键盘的声音。
可就在那天晚上,就在那天晚上出事了。
……
描述那个血淋淋的场面,对我而言,是无法承受的痛苦,可我又曾经无数次地在脑海里想象这个场面,用那种想象与追悔来刺激自己的痛,就仿佛刺青的人,一次又一次地用药水加深自己臂上的条纹。
所有的事情,我都是后来从派出所的民警口里得知。那个被解雇的吉他手混得越来越不顺,他知道我每天晚上都会在那条人迹稀少的小路上骑车去酒吧,他找了两个同伙,埋伏在那条路上,当勺子经过的时候,他们误以为背着吉他骑着自行车的是我。勺子被从后面掀翻在地,两个人死死地按住勺子,而那个混蛋,他居然高高地举起一块板砖,一面咬牙切齿地说着,我看你丫以后再弹那破琴,一面狠狠地把转头砸向勺子的右手。勺子痛得晕了过去,他们把他翻了过来,这才发现,打错了人,于是,这帮该死的混蛋把勺子扔在了马路上,匆匆地跑开了。当路过的货车司机发现勺子的时候,他的右手已经血肉模糊。
我的气喘得越来越急,收银台那头的店员已经用奇怪且害怕的眼神看着我,我想,只要我微微起身,或许,他就会按下柜台后面的那个红色警报纽。
“别再说了,三石,我求求你,三石,你别再说了。”
丁香忍不住哭了起来,她趴在桌子上,为这个血腥的故事哭泣着,她柔弱的肩膀在桌上微微颤抖,我伸出手去,抚摸她柔软而温暖的头发,她就像一个孩子,被黑夜中的故事惊吓,可故事既然开始,就已没有归路。
我轻轻地说着,一种晶莹的东西滴在我的手上,那只抚摸着丁香头发的手。
等我再次见到勺子的时候,他正躺在医院另一侧的骨科病房里,他的右手,缠满了绷带。
医生告诉我,他是粉碎性骨折,也就是说,从此勺子再也不能弹键盘了。我看着勺子,第一次,我在病房里那来来往往的人面前,冲着勺子,跪了下来。勺子用左手拉起了我,他的唇边竟是异常淡然的微笑,尽管这笑里,掺着心头的血,“三石,生死有命,我不怪你,你也不要怪你自己,可能,这就是我的命。”
那天晚上,我红着眼,抄起一块板砖,就要冲向那个酒吧,阿森和小田死死地抱住了我,过了许久,我也回转身,抱住他们,就那样在黑夜里,我们无声地哭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