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疼痛的代价(20)

“噢,这提醒了我。”她又斜着眼睛看着我。“有个生意上的朋友给我打了个电话,他的名字叫阿拉夫,是金角湾海运空运公司的总裁。你知道这些,是吧?”

她看着我慢慢安静下来,我想这让她很享受。“你怎么没有告诉我。”

“我应该告诉你吗?他没有打电话给你。而且,那是很多天以前的事情了。”

“他说了什么?”

“他说你是个贼。”格罗特咯咯地笑着,就好像她刚刚讲了一个下流的笑话。“他说要是我见到你,就应该给他打电话,说你在找一个野鬼。他说什么呢?真是个愚蠢的人啊。”

“那你都告诉他什么了?”

“我什么都没有说。他给我寄过一个日历。”她又把太阳镜戴上。“暴发户,还有奇怪的品位。”

“谢谢你。”

“噢,不,别客气。”

她一微笑头就摇晃着。现在她看起来是醉了。还没到中午呢,这比她的计划提前了。我站起来,把杯子、盘子,还有她的空酒瓶和酒杯都收拾好。

“我要去工作了。”

“当然你应该去了。晚饭时候见?”

“也许吧。”我一边走一边说。她的声音从远处飘过来,就像个回声。

“也许一定。”

宝石房间的样子就是我昨天走时的样子。格罗特第一次带我来的时候,这房间里都是她父亲那些从表面看似乎很有秩序的收藏品。我设法做的就是打破这层表面的秩序。这花了我十天的时间。

我放下早餐的餐具,想着那些宝石。他们在档案室里面放着,就好像是等着要爆发的山崩。这些储藏品最后被放置成诡秘的潜逃的样子,瓮堆在靠墙的地方,档案抽屉堆在图书管理员的梯子上,还有些在铺了瓷砖的地面上,就好像它们正要涌出房门的时候被我抓住了。

在房间的另一头是那个标着杂项的架子。原则上讲,如果关于“三位一体”的交易记录存在的话,我应该会在那里找到它们。但是,这个房间里没有什么东西是在它该在的地方的,这是一条潜在的规则。

我打破格罗特的归类体系已经两天了,这没有什么帮助。除了从宝石学的角度对宝石分类以外,就是从地理学的角度对包括多种宝石的物品进行再分类。后者是通过主要宝石的种类进行分类的。比如一枚镶嵌着三木本的养殖珍珠的金书签就在这三个杂项抽屉的其中之一里面,标签上写着“杂项”日本一幅路易斯·弗朗索瓦·卡特尔的玉髓和埃及祖母绿项链的素描被放在北非的第二十七个抽屉里。

这是一个毫无规则的人的规范体系,太多的天然宝石是非洲或者亚洲的,所以就有快一百个抽屉标着印度。而这种体系对于找“三位一体”来说毫无用处,因为那个肩扣没有主要的宝石。它上面没有哪颗宝石算是主要宝石,或者说它上面的所有宝石都是主要宝石。从数量上看,珍珠是;从重量上看,红宝石是;从名望上来看,钻石是。除此之外,如果格罗特的父亲认为某一种宝石是主要宝石的话,那么他又会把它归类到哪个国家呢?他对“三位一体”知道多少呢,而这些宝石是按什么时间开始分类的呢?

我得工作了。我花了两天的时间在那些可能代表着那个肩扣的国家里面查找,法国的五个抽屉,波斯的十二个抽屉。昨天我找了一半印度就放弃了,现在我就从那个停下的地方再开始。第一个抽屉里是一个金色的小纪念品盒,里面装着一本比人的臼齿还小的古兰经。第二个抽屉里是一套十二颗玛瑙的瓷片,上面刻着佛教里的魔鬼和各种性爱姿势的女人,大部分都是强奸的场面。我就像扔脏纸巾一样把它们放下了。

这不是什么美好的收藏,而是老格罗特贪婪的欲望给他带来的东西。我看得越多,就越不喜欢。他对宝石的欲望和宝石的美没什么关系,多半是一种收集的欲望。如果他不曾富有,他就会收集些别的东西,啤酒杯垫或者蝴蝶,或者是虎皮鹦鹉。那种冲动和欲望是一样的。这种感觉好像是他想在这一间房间里召集整个世界。我和他没有任何共同之处,除了宝石。

中午之前,我弄完了十四个抽屉,弄得手上和脸上满是尘土。我有两次到已经整理过档案的地方去查看,发现那些宝石都不在我原来放的那些地方。我试着不去想这意味着什么,因为我知道这意味着我容易犯错误。在宝石的房间里,我需要一贯正确,不能犯错误。

有些奇怪的东西我不知道应该把它们放在哪里,就把它们堆在桌子上。有一尊笑佛,两英寸高,是用黑檀木和虹石英雕刻的,放射着彩虹般的水波的亮光。佛的眼睛盯在他的肚子和腰间的肥肉上。有一盘用形状分类的天然巴洛克珍珠——是一些不寻常的东西,它们是蝴蝶和孪生子的奇异风格,是一些奇形怪状的珍珠。还有一个宝石匠的刻刀和三十颗洋槐的长豆角果实,这种果实就是宝石重量克拉的起源。我测量了一下,每四颗种子就是一克拉,每颗种子都长得完全一样。三十颗种子就是三十棵树,盘绕在一起像个拳头。

太阳下山的时候我停了下来,退了几步,开始打喷嚏。这种打喷嚏的欲望被集中的注意力压制着,但现在我可以感觉到喉咙和鼻子里都是矿石的尘土,连汗水也是甜甜的干滑石粉的味道。我猜想自己会不会变得对宝石过敏了,这种想法让我大笑起来,笑声回荡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有点儿格格不入。

五点钟以后,我需要休息一下,洗个澡。早餐的餐具还在桌子上,被那些迷失着无处可去的东西包围着。我拿着它们穿过这座房子,走过几层楼,楼梯井,还有院子。

回廊里是半黑暗的。我脚下的石板不热也不凉。在房间里,我学哈森一样光着脚走路。现在我不会迷路了,虽然只是相对熟悉了一些。格罗特的大房子让我发现原来在一个房间里我都可以迷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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