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兄 弟(7)

像塔瓦涅一样,奥朗则布也是个老人。在他晚年的照片中,那过长的脸看起来皱缩着,眉毛很浓,眼睛在层层叠叠的眼皮下面几乎看不到了。他蜷缩在他的皇冠里面,又活了十六年。1707年他死了,伟大的印度蒙兀儿王朝也就此消失了。

这个王朝持续了一个世纪,经历了六代帝王。在蒙兀儿王朝消亡之后,所有的势力和组织都集聚起来争夺这个王权:小诸侯们、各个部族、法国的幕后操纵者们,还有滥用贿赂和权利的东印度公司。在这些贪婪的势力争权夺势的时候,蒙兀儿的珍宝也流失在这片大陆上了,其中就有“三位一体”上面的红宝石。它们的形迹掌握在自己手中,珍贵宝石的历史总是这样的。

直到他离开伊拉克的那一天,萨尔曼仍然相信世界是个平面的。那时他很年轻,只相信自己看到的东西。

很久以后,当他神志不清醒时,这个想法变得更加隐晦。他开始坚信,世界不但是平的,而且还越来越薄。土地的厚度是有限的,在土地以外是无尽的深渊,而人类的使用也在不停地磨损土地。在城市里,土地已经被磨损得只剩下一层薄薄的沙土壳了,一脚踩错就可能掉进深不可测的黑暗中去。在那段时间里,他静坐着一动不动,眼睛直勾勾地朝前面看着。他的世界变成了那扇被遗忘的门前踩得凹进去的门槛。“坚信世界是平面的”只是他偏执的一个方面,另外一面则是他的恐惧感。

但那一方面来得比较晚。小的时候,萨尔曼只相信他看到的东西。他能看到一枚不完美的红宝石里面最轻微的一点点瑕疵,看到青金石里面的一点点伪造的金色。他看到,随着他和丹尼尔慢慢长大,拉结却越来越年轻。这当然是带有欺骗性的,他们的姑姑已经五十多岁了,而当时在那个生活环境里,很多人不到三十几岁就死了。他们俩兄弟开始工作。萨尔曼看到拉结越来越少戴她祖传的耳环了,好像她不想影响她侄子们做事。但他还是看到拉结的耳垂是如何被那对沉甸甸的金耳环慢慢拉长,看起来就好像她还戴着那对耳环一样。

他的眼睛是棕色的,这是个坚硬的颜色,厚重得就像古老的血统。他看到他哥哥的眼睛颜色是变化的,当光线照在上面的时候,就从棕色变成绿色。他从远处看丹尼尔,看着他强健高挑的身体,还有钩形的脸。朱迪说那是他们父亲的脸型。他看着街上弯腰走路的孩子们拖着长长的影子,沿着卡梅迪恩路回家。

他看着他周围的城市。犹太人开始离开这里了,他们已经在这里居住了五千年,却一年一年地离开这个地方,每年春天都有几户人迁走。他们在巴士拉乘船去孟买、加尔各答或者仰光。东方,他们总是去东方。

萨尔曼坐在房子东边那扇门的台阶上,修理一把易货交易来的枪,看着风沙从沙漠那边吹过来,从门口吹进来。没有人把沙子扫回去。在爱兰德路以外,耶苏夫的蜂箱被沙丘吞没了,就像是缩小了的尼尼微和乌尔。

即使在晚上,在凌晨,街上的空气闻起来也有一股腐肉的味道。这种味道充斥着所有的地方,是一种亲切的酸味。虽然从来没有出过远门,但萨尔曼知道这味道是死城的味道。在这座死城里,原来聚敛在一起的东西渐渐开始分离了。

萨尔曼用他的眼睛看这一切,相信这一切,想着他怎么去改变这些事。他不再是个孩子,不再想着去改变整个世界,只想改变他所爱的人的生活。在夜晚的屋顶上,他躺在他的哥哥和姑姑身边睡不着,做着他的出逃计划。但当他睡着了的时候,就会梦到半龙半狗的怪物,柽柳下受伤的鹰爪印,沙漠像潮水一般掠过城市。

他还拥有孩提时代对卡迪梅恩市场的眷恋。在萨尔曼心里老是有些怨恨,这种怨恨是不断储备着的暴力,一潭毒水就要涨出来了。在晚上,他看到姑姑在廉价的米里面择象鼻虫,哥哥在用一只桑树枝给街上的孩子做九孔笛。他看到他们在这些小小的劳动中的满足感,心里便有一种挫折感在灼烧着。他想对他们大声叫喊,想抓着他们的脖子摇晃,直到他们害怕得要命,不得不听他讲话。萨尔曼想让他们相信,还有比这更好的生活,他想把他们带到那里去,就像他爱着他们一样,他也需要他们的爱。他的爱是慷慨的。

兄弟俩成了商人。对于伊拉克的犹太人来说,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民族职业。他们开始一起工作的时候,萨尔曼就给他的哥哥买了一只带表链的表。他这么做是出于本能,他想给丹尼尔一点东西,什么东西都行。那只表的外壳是厚厚的镀金,表壳里面的表面是白色的。萨尔曼是从沼泽阿拉伯人伊拉姆那里秘密地买来的,表上面的玻璃已经裂了,表针也生了锈,就停在三点一刻。伊拉姆就以上面黄金的重量来算价钱,根本没把它当作是块表。他没说他在什么地方得到的这块表,萨尔曼也没问。他用了五加仑石蜡,十二把剪刀,还有一只刻着黎凡特地图的海泡石烟斗换了这块表。

萨尔曼花了五个月的时间才修好这块表。他给表盘换上了新买的玻璃,用迈赫梅的宝石打磨轮给他抛了光。他把里面所有的齿轮和细弹簧都取出来,梳理干净上面的尘土,校准了里面的宝石。他很喜欢每一个部件都有自己用途的感觉。在表里面,每件东西都有自己的作用,没有没用的东西,就像鱼的心脏和骨头一样是个有机的整体。

最后,萨尔曼把这些零部件都装了回去,还给表上了弦,把它放在耳朵边上听它走动的声音。每个小时这块表就快整整五分钟,一秒都不差,他为它的准确性和灵活性深感骄傲。

当他把这块表送给丹尼尔的时候,丹尼尔用双手捧着它,轻轻地拥抱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说。在表的弦柄上有一行辨认不清的螺旋形文字,在白色的表盘上还有两行被黑色数字分开的外文。这是他最早学会读的英文,上面写的是:

伦德尔和布里奇

拉得盖特山伦敦

丹尼尔在以后的每一天里都带着它,他们顺理成章地成为商人。他们俩都没有主动地选择这种职业,而是跟着迈赫梅开始干的。

一得到拉结的同意,萨尔曼就在阿拉伯人迈赫梅的店里当了学徒。迈赫梅作定期的廉价宝石生意。如果有时候没有足够的活给两个人干,迈赫梅就找点活儿。他一个人住在城市远郊简陋的小屋里,总是很沉默。年纪让他变得温和,萨尔曼从来没见到过他有什么变化。

他很高兴可以和一个城里长大的男孩一起工作。这个孩子受过教育,可以计算城里的十一税,还会写希伯来文和阿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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