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力贸易(1)

葡萄牙人在现时代所采用的解决澳门财政自治的创造性办法,经常让这块殖民地在它的邻居们面前名声扫地,或者把它置于国际谴责的攻击之下。尽管在19世纪中叶,澳门已经获得了其作为一个茶叶贸易中心、以及作为一个劳工输出港所带来的繁荣,但随着茶叶出口市场的撤消,以及苦力贸易的被禁,这块殖民地便陷入了长期的衰退,只是通过政府的鸦片专营,以及当局确保澳门作为一个地区赌博中心的能力,情势才有所缓和。

尽管我们已经看到,在它的“黄金时代”,一个悠闲的贵族阶级,以及一个地方买办阶级,在澳门的崛起,但这并不等于说,这个时代的澳门已经发展出了一个金融产业阶级的基础。那属于未来的时代。然而,从19世纪中叶起,一些富有的实业家便开始从大陆来到澳门,他们带来了技能和资本。其中有些人是来自广州的丝绸商和茶叶商,他们是作为逃离太平军动乱的难民而来到澳门的。有一类新型的中国企业家,他们生来就跟西方接触。尽管某些老产业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冲在了前头,即:丝绸制造、茶叶、烟火,以及后来的砖瓦,但新的工业观念从西方的引入,对于从前局限于贸易的澳门经济向新领域扩张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催化剂。(1)

尽管澳门不是东亚资本主义的摇篮(那只是一种期望,随着对日贸易的终结便凋萎了),但有一点依然是真的:一个货真价实的买办资产阶级 都是华人精英 已经在这个城邦出现了很长一段时期。到20世纪初,我们已经能够认出组成澳门的商业、资本和文化精英的某些组织和个人。还可以认出为澳门战后经济转型奠定基础的某些经济活动中的经济优势。本章试图辨识出那些使得这次经济转型成为可能的组织和个人,同时还要近距离地照察澳门财政收入的来源,而在别的方面,它的“食利”性质被定义为跟成熟资本主义基础背道而驰。

正如我们在第3章中所提到的那样,葡萄牙政府迫于地方和国际的压力,而不得不使所谓的“苦力贸易”合法化了。在这个问题上,澳门最早的控制措施是1853年9月12日通过的一项法律,要求对苦力转运站进行医学检查。1855年11月颁布的一项管理条例,要求劳务合同必须在检查官法庭登记。根据1856年6月5日的一项法律,要求招收苦力的代理机构必须获得特许。1856年8月18日通过的一部葡萄牙法律规定,所有奴隶在进入葡萄牙领土(包括澳门城及其属地)的时候便自动获得自由。1856年12月23日,一部在澳门城及其属地废除奴隶制的法律得以产生。然而,对这一制度的滥用却持续了下来。

尽管香港在1869年终结了所谓的“契约移民”(向英属殖民地移民除外),但所谓的“自由移民”却依然在继续(2)。对这一制度中的滥用,导致了香港和澳门的官方调查。尤其是在1871年5月12日,澳门总督苏沙(1868-1872年在任)任命了一个委员会,调查苦力移民的工作方式。该委员会所揭露的令人毛骨悚然的虐待和“事实上的恐怖”包括把苦力的尸体抛弃在澳门的大街上,在1870年代初期达到了一年数百名。接下来,委员会进一步鼓吹:

要保护殖民地居民,就好像他们是葡萄牙臣民一样,要监督充分遵守他们的合同条款,还要采取措施,使他们在规定期限届满之后能够回到他们的故乡。(3)

作为对这份报告的答复,总督下令采取某些与苦力贸易相适应的“根本”措施,即:要求“所有正在经营、或者希望经营移民公司的个人,都必须获得注册官发给的执照,和一份由主管华人事务的检查长所签署的声明。”这部法令的另一款规定,贩卖苦力的中间人一旦被移交给中国,就禁止他们进入移民公司。另一些条款制定了一套惩罚违法者的办法,还有一些条款则是强加给中间人的限制。1872年的法律 由新任总督欧美德(1872-1874年在任)正式颁布乃是建立在上述决定性的因素之上,但已获批准的移民自由,是由控制年龄和工作条件的严格的合同条款来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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