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只描写……唤醒它……让它变得真实!(2)

但是,不管何种情况,对重要细节和感官印象的丰富描写的魅力都在于带给读者引人入胜的感觉,能够让我们站在作者的角度(或者作者所写人物的角度),赋予所描写事件以权威性,使读者(甚至是你自己!)感觉身临其境。

练习

想要开始吗?去一个对你来说很重要的地方,一个你会产生反应的地方,不管是喜悦、冷静、兴奋、活力、恐惧或……讨厌。把读者带到那里(是的,把我们放到你的角度)。

在你的描写或叙述中,不要只告诉我们它是什么意思,要告诉读者你在看什么,摸什么,尝什么,闻什么,感觉什么——首先是触觉的,然后如果需要,就要带着感情描写。在写作中有几个小技巧可以运用,并且看起来它们不仅仅是小技巧……其中一个是在单个句子里混合两三种感觉,这种方法最为有效。通过结合感觉上的细节引出地点和情形很有趣,能使读者真正感到他们似乎在现场。将“叙述”减到最低,相信读者可以自己“领会”。

然后,如果感觉自己做得很成功了,再深入一点,到一个全新的地方——周边的一个地方,可能是你曾开车穿过的一个小城镇,一个你没仔细看过(亲历过)的体育场馆,或者更好一点,一个你知道在那里发生了一些重要的、有新闻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甚至历史性事件的地方,并且要一边徘徊、“沉浸”于其中的细节,一边思考发生过的事,要么写你记忆中的事,要么试着将你知道的事进行再创造。

如果可以,让自己置身于这样一种情景:某人在一个地方帮了另外一个人;或者救了别人一命;或者看到一场事故,目睹或参与了某件英雄的、伤悲的、痛苦的、有趣的、甜蜜的事情;或者某个你想再现在纸上的时刻,那就把你自己和读者都带到那里——那个夜晚,那个早晨,那个下午,即事件发生的时候。这就是迈克·兰德瑞斯让我做的。他要讲述故事,但是他需要让那些地点带着其一切内在的、独一无二的特征活起来,这样知道这个地方的读者能一下认出它,而从没有到过那里的读者也必然能够从中“领会”到它。

作者介绍:Bruce Dobler,著有两部小说Icepick和The Last Rush North,以及一部关于一名造假币者的口述笔录式回忆录I Made it Myself。Dobler于2008年退休,现为匹兹堡大学的荣誉退休副教授。他正致力于为Palgave Macmillan写一部教科书Writing Creative Nonfiction: Creative and Critical Approaches,计划于2010年秋季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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