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科奠基人彼得·杜拉克晚年更是一针见血地提出:“管理就是实践,大学本科不应开设管理学课程”。宗庆后虽然不相信任何管理理论的实践,倒是验证了杜拉克的话。
但是,不可否认,正因为宗庆后在企业管理知识的系统性方面的欠缺,使得其掌控的娃哈哈内部的管理水平相对于跨国公司还有较大的差距。
弱金融、财务、资本运作知识
在宗庆后的坚持下,20年来,娃哈哈不要银行一分钱贷款,不利用财务杠杆的力量,可心说这是较为典型的、落后的小农意识及较为典型的缺乏资本运作思想。
如果说在企业管理方面宗庆后还能无师自通,那么他在财务、金融、资本运作上则存在着很大的弱势。10年前,宗庆后甚至连资金周转天数、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都不懂。
“当年不懂资本运作,犯了一些错误”,宗庆后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方面的不足。娃哈哈与达能的合资,就是忽视了资本话语权的作用,导致达娃纠纷爆发后,娃哈哈一度在法理上陷入了被动状态。
宗庆后在该领域的弱势也反映在:尽管娃哈哈拥有足够的资金,宗庆后却迟迟不敢进入资本市场,延误了很多商机。要知道,国际、国内同等规模的类似企业基本上都采用实业经营、资本运营两不误的运作模式。
弱法律知识
毫不夸张,宗庆后就是个“法盲”,中学毕业的他根本没有学习过什么法律知识,何况当年是“打倒公检法”的年代。忽视法律,不尊重法律,成了宗庆后这一代企业家的致命缺陷。
2008年4月的“税务门”事件,显然是法国达能逼迫宗庆后让步的杀手锏。
不得不承认,在娃哈哈的成长过程中以及与达能的合资合作过程中,宗庆后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违背法律的地方,就连宗庆后也公开承认。
自娃哈哈与达能的纠纷事件爆发后,宗庆后深深感知到自己在法律知识上的缺陷,临时抱佛脚,对《商标法》《合同法》进行了一番仔细地研究。“宗头自己都快成为一个律师了”,娃哈哈的一位高层笑称。相信宗庆后领导的娃哈哈顺利渡过此劫后,宗庆后先生能够继续学习相关律知识,用法律来保卫自己,壮大自己。
基于10年前忽视《商标法》、忽视合同的血的教训,宗庆后本人的法律意识和知识不断加强;而在总经理办公室,2007年,宗庆后还特地增设了专职法律事务秘书。
弱文学知识、文字功底
宗庆后不太会说话,语言表达能力不强,这是很多人对他的评价。其实,这与他的知识结构很有关系。
无论是对外接受采访,还是内部发文,宗庆后没有华丽的辞藻,也不会旁征博引,唯一擅长的是引用毛泽东语录。
本身学历不高的宗庆后,既无兴趣也无时间看小说散文,较弱的文学知识和文字功底,也可理解。
“正视自己的劣势和缺点,不断改进与完善是战斗胜利的保证,希望兄弟们三思”,
“你们千万不要银枪腊枪头,有用没用,谁是英雄,谁是孬种,打完这一仗就知道了。”这些文字摘自宗庆后亲笔所写的“销售通报”。
宗庆后在写作方面的文采,更多的体现的是毛泽东式的“战斗美学”思想。他的文章,简单、务实、明了,其内容适合于作内部指挥、政策传递。但是如果将直舒胸臆的“战斗美学”用到商务上的交流或者谈判,则有点负面。
“贵方董事永远有理,随时可以把刀架在你头上”“与不懂中国市场与文化的贵方董事合作是相当艰难的”“既不想承担风险,又不愿履行责任,总想攫取别人的利益,对合资公司没有丝毫帮助”“并购不成,就搞个人人身攻击,欲将我置于死地而后快,言而无信,手段不地道”“今天本人告别达能,希望明天达能不要告别中国”(摘自《宗庆后致法国达能集团的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