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实用规则--个体的生存智慧(2)

与上面这个推论截然相反的,还有一种推论:朕是天下之主,普天之下都是我家的,土地、财产、人口,这些都是我家的财产。我老了、死了,这些财产就由我儿子继承,儿子之后就由孙子继承,别的人不能插手,否则就是大逆不道。这个家庭的管理,当然是我说了算,别的人没有发言权。

这两种推论,按前者的说法,天下这个大家庭是公有的,是天下人的天下,人人有份,众人都是这个家庭的主人,家长只不过是管理这个大家庭的长辈而已。而按后者的说法,天下是私有的,是天子或者皇帝的私产,所以由他管理,由他的子孙继承。

两种说法一公一私,大相径庭,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都将天下与家庭联系起来、等同起来。实际上,这种相同处与矛盾处,就是家天下的整个奥秘所在了。

家,不是说理的地方。在家里,也有规矩,家长高兴时也会说:按规矩办事。但家中的规矩首先是长幼顺序,大人们说话,不许小孩子插嘴。在家里,也有父慈子爱、夫唱妇随这一套讲究,因为作为一个家,感情因素是必不可少的纽带,失去了感情因素,众人恐怕早就闹着要分家了。可是家里也是讲究暴力的,子女不学好,小孩子不听话,长辈们怒起来,就可以打他们耳光、踢他们的屁股。

家里的发言权,一般是掌控在家长手里,可是家长高兴时或者需要时,也允许其他成员发表见解,甚至允许小孩子哭哭啼啼地闹一闹,允许受了委屈的小媳妇发发牢骚,但小孩子的撒娇、小媳妇的牢骚不能过分,否则惹恼了家长,家长要么当面厉声斥责,要么背后给他们穿小鞋,甚至可以立刻用家法对他们进行惩罚。

家庭的管理,不像一个单位的管理那么麻烦,这个制度那个原则的,家庭的管理是最标准的人治,夫妻之间有时也搞约法三章一类的名堂,但时间不久,两口子可能都会将约法忘了,两个人没感情了,什么约法也没用,而两个人的感情正浓,谁也不会真的用约法去限制对方。对于孩子的管理也是这样,小孩子之间打架了,父母呵斥一声,分开他们就是了,都是自己的骨肉,难道还能真的像法庭断案那样,给他们分出个是非曲直,至于背过父母,强壮的孩子欺负弱小的孩子,那也是常理,父母难以深究。

家里,不是讲理的地方,所以在家里,很多事都说不清,没有一个硬性的标准,似乎一切都是有弹性的,都是可以商量的。又似乎一切都是那么死板,没有半点空子可钻。这就是家的神奇了。

要说自由,家是最自由的地方,想怎样就怎样,想躺就躺、想卧就卧,想跷二郎腿就跷二郎腿,不必顾及什么形象,也不必怕别的人看见自己的丑态,反正都是自家人,一个锅里搅勺把的,就是动作不雅被看见了,也没关系,一家子的,谁不知道谁呀。在家里吃饭,可以狼吞虎咽,可以吃得发出很大的响声,甚至可以用筷子在盘子里搅来搅去、上下翻腾寻找肉块;在家里说话,可以不讲方式方法,一边打嗝一边说,甚至可以唠唠叨叨、胡说八道;在家里干活,全凭兴趣,兴趣不来,那就一屁股坐下,说不干就不干了。

总之,家里是最自由自在的地方、最随心所欲的地方,也是最舒服最惬意的地方。虽说家里也有些条条框框,可那些东西都是软的,弹性极大,更重要的是,掌握这些条条框框的人,都是一家子的人,谁又能拿谁怎么样,低头不见抬头见,难道还真能撕破脸皮,用这些条条框框来对付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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