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权力的维持成本(8)

 

这是送礼应酬的第一个政治功能:接通隐权力管道,稳定官员的权力预期。

其次,中央财政也没有给官员提供制度化的公共预算,不似现在,吃喝、用车、出国旅游的经费,都编入年度预算。虽然那时候朝廷也给部分京官和重要的地方官发放一笔“公费”,多数知县得到的“公费”大约是一百两银,基本上入不敷出。地方的办公费用,通常来自种种名目的陋规,这些陋规收上来到底算地方财政还是个人所得,往往分不清,似乎用于公务就算公款,用于个人开销就算私款。可是,有些支出,究竟算用于公务还是私务也很难说得清,比如地方官付给幕友的束修,说是公务支出吧,幕友是官员私人聘用的;说是私人用度吧,幕友所处理的全是公共政事。

清代官员用于聘请幕友佐政的开销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张集馨说,福建汀漳龙道衙门按惯例要请三席幕友,每席每年的束修是一千六百两银。张氏在那里任职时,因为收入低微,无力照办,只能延请一席,幕友分担的刑名事务,由自己亲为。后来他当福建布政使时,每月用于幕友的开支是二百两银,其他的衙门薪水、日常应酬(不包括三节两寿的送礼),拼命节省,也要三四百两,一年下来,即要六七千两,而福建布政使一年的正式工资(包括俸禄与养廉银)也不过是八千多两银。张集馨如果不接收陋规,就没法子办公了。

这是送礼应酬的第二个政治功能:弥补公共财政之不足。

张集馨曾以“政由贿成”来评价他所身处的官场。这四个字正好透露了“权力成本学”的秘密:权力的行使谓之“政”;“贿”,说好听点是各种“敬”,就难听点就是陋规。总之就是权力的成本,不支付这个成本,“政”即“不成”,权力即运转不灵。恰如其分的“贿”,是维持权力正常运转的必要成本,超出合理限度的“贿”,才被帝国的官员们当成腐败。清官与贪官的区别,不在于“贿”之有无,而在于“贿”之程度。

送礼政治中的“敬”也好,“贿”也罢,从表面上看来,是由处于权力下游的官员支付的,但归根结底,所有的权力成本都是纳皇粮的老百姓来埋单的。

清代的康熙皇帝曾宣布“永不加赋”,朝廷给一个州县配备的领薪官员一般也不足十人,支付给朝廷命官的正式薪水也不算低,按道理说,维持帝国这部权力机器“吭哧吭哧”运转着,成本应该不至于太大。然而,如果我们了解到,除了正式的领薪官员,晚清官场上还寄生着一帮数目非常庞大的候补官、书吏、衙役、白役(编外的衙役)、长随、三爷(长随的长随),这帮隐权力集团也要咀嚼民脂;除了正赋,帝国还有名目繁多、花样百出的附加税,如什么“火耗”、“并平”、“平余”,“饭食”、“笔墨”、“纸张”、“解费”等等,再加上其他苛捐杂税,我们一定想象得到,小民作为权力成本的最终承受者,早已苦不堪言。用张集馨的话来说,“小民终岁勤动,所得几何?赴仓纳粮,任听鱼肉而不敢一较!”

而当权力成本膨胀到小民不堪重负,决心“一较”时,距帝国的整部权力机器完全瘫痪,估计也为时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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