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离职两周以后,一封“送达通知”寄到了罗伯特的办公室。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通知
斯泰尔斯(中国)有限公司:本会决定受理鞠鹏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
该来的,总归是要来的!
罗伯特仔细地读了下要求,这次开庭应该是个准备庭,即双方提出诉请和证据,正式庭应该在稍后些时日。
他立即跟江律师取得了联系,商定好代理协议,然后进行证据的收集和准备。
“罗伯特,就像我们一开始分析的一样,这个案子我们没有必胜的把握,因此,是否贵公司需要考虑庭外和解的可能以及方案?”江律师文质彬彬,科班出身,对劳动法规烂熟于心,曾多次给罗伯特处理棘手案子给予过积极的指导,两人关系很熟。
说起来也很有意思,律师左手代理的是公司诉员工,右手就有可能代理员工诉公司。罗伯特就曾揶揄过江律师,说你会不会人格分裂啊?对立的双方,难道不会在你的脑子里打架吗?江律师笑着说,这就是所谓的专业度,代理员工的案子,我们会给员工出主意,代理公司的案子,我们就给公司出主意。
“江律师,我们既然以严重违纪解除了他的合同,现在阶段就根本不要提庭外和解的问题。如果案情的发展对我们不利,我们随着进程再给管理层建议。现在如果就露怯的话,也会让管理层对我们没信心。”罗伯特斩钉截铁地说。
“这我了解。我是说,按程序,仲裁庭审结束后,仲裁员一般会问双方是否需要调解,我需要知道公司这边的态度。”
“不调解。”罗伯特清楚,以自己多年与律师打交道的经验看,如果给律师个“这样可,那样也可”的态度,也会影响他们对案子的重视程度。思及此,他补充说,“这个案子,我们不惜任何代价都要赢,所以,我请你们以最高级别的重视程度来对待这个案子,如果需要我们任何的配合,请随时、及时告诉我。我理解你手上可能有其他案子同时在代理,但我们这个案子,我希望你投入百分之百的精力,拜托了。”罗伯特深知,这个案子如果输了,后果不堪设想,不到万不得已,不做庭外和解之想。
他何尝又不知道这个案子的难度,一旦判丹尼尔赢,就要恢复他的劳动关系,他就要回到公司上班,这样,等于是当面打袁克敏的耳光。因此,本案的底线是丹尼尔一定不能回来。从现在的局面看,胜负概率各半。那为什么罗伯特一口封死了和解的路?原因很简单,除了让律师坚定信心以外,他也考虑过,如果在仲裁阶段公司就流露出和解的愿望,那么,固然对方也可能接受,但是,会给袁克敏一个印象:你罗伯特还没有走到最后关头,你的所有可能性都还没有尝试完就举手投降,等于是没有维护好公司的利益。
因此,在仲裁阶段,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和解。其实,仲不仲裁,只是个必走的程序,因为仲裁结果不能阻止败诉方上诉。所以,不管谁赢谁输,一般都要告到法庭的,一审、二审下来,中间也还有和解的机会,那时再相机提出和解,也还来得及。况且,劳动争议案子,固然对员工有利一些,但现在仲裁和法院的案子也多得很,一裁二审下来,花上一年半载都不稀奇,而一般员工又拖不起,客观上,又会对公司有利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