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这一些西行求法者中,法显无疑是最突出的一个。这里所谓“突出”,归纳起来约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显旅行所到之地最多,最远
在法显以前,在汉代,中国已经有了一些著名的旅行家,比如张骞和甘英,这是众所周知的。他们到的地方很远、很远;但是法显到的地方,他们却没有到过。这一点《高僧传·法显传》和唐智昇《开元释教录》卷三都指出:“皆汉时张骞、甘父所不至也。”50,337c和55,507c。这对于中国人民对外开阔视野,认识外国,当然会有极大的帮助。其重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二)法显真正到了印度
既然西行寻求正法,其最终目的地当然是正法所在的印度。然而,奇怪的是,在法显之前,真正到了印度的中国求法僧人几乎没有。汤用彤先生说:“故海陆并遵,广游西土,留学天竺,携经而反者,恐以法显为第一人。”见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上,商务印书馆1938年版,第380页。这件事情本身意义就很重要。法显以后,到印度的中国求法僧人逐渐多起来了。
(三)法显携归翻译的戒律起了作用
法显到印度去的目的是寻求戒律。他经过了千辛万苦,确实寻到了,其中最重要的是《摩诃僧祇律》四十卷。归国后,他同佛陀跋陀罗共同译出。汤用彤先生认为这是法显求法所以重要的原因之一。见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上,商务印书馆1938年版,第381页。这对于中国当时的僧伽来说,宛如及时的春雨,对佛教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也许现在还会有人认为,促进佛教发展是法显的过,而不是功。在当年教条主义垄断、形而上学猖獗的时候,这种论调我们早听腻味了。到了今天,绝大多数有识之士不会再这样想,这是我的信念。
(四)法显对大乘教义发展和顿悟学说的兴起起了作用
经过多年的思考与验证,我认为,世界宗教的发展是有共同规律的。这个规律可以用如下的方式来表述:用越来越少的努力 (劳动)得到越来越大的宗教满足。人类中有不少人是有宗教需要的。这并不完全来自阶级压迫,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人并不能完全掌握自己的命运这个事实。只轻轻地说一句: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烟,什么问题也不解决。一般人的解决办法是创造和相信这一种或那一种宗教。在宗教的最初发展阶段上,满足宗教需要必须费很大的力量,付出很大的劳动。这样一来,不可避免地就会同生产力的发展发生矛盾,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维持社会存在的必不可少的前提。在这里,宗教就施展出自己固有的本能适应性。在不影响满足宗教需要的情况下,竭力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这个规律适用于所有的世界性的宗教。专就印度佛教而论,由小乘向大乘的过渡就是这个规律的具体表现。在中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顿悟学说的兴起,其背后也是这个规律。小乘讲渐悟,讲个人努力,也并不答应每个人都能成佛,换一个术语来说,就是每个人不都有佛性。想成佛,完全依靠个人努力。如果每个人都努力去成佛,生产力必然受到破坏,社会就不能存在。这是绝对不行的。大乘在中国提倡顿悟成佛,讲虔诚信仰,只需虔心供养,口宣佛号,则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何等轻松惬意!这样既能满足宗教需要,又不影响生产力的发展。佛教凭借了这种适应性,终于得到了发展。
但是提倡顿悟学说是并不容易的。首倡者为竺道生。在他之前,可能已有这种思想的萌芽,集大成者是竺道生。他那“一阐提皆有佛性”是非常著名的论断。“一阐提”是梵文icchantika的音译,意思是“十恶不赦的恶人”。连这种人都有佛性,其余的人就不必说了。法显在这里也起了作用。他从印度带回来并且翻译了的《六卷泥洹》中就隐含着“一切众生悉成平等如来法身”的思想。见《祐录》此书的《出经后记》。道生倡顿悟义,不知始自何年。据《高僧传》,卷七《竺道生传》:
又《六卷泥洹》先至京师,生剖析经理,洞入幽微,乃说一阐提人皆得成佛。50,366c,《祐录》文字稍异,55,111a。
这里明说,竺道生受到了法显《六卷泥洹》的影响。此说一出,守旧的和尚群起而攻之,他们都认为道生之说为异端邪说。不久,昙无谶译出了《大般涅槃经》,其中果有此说(见12,393b),于是众僧咸服。
以上从四个方面论列了法显在中国佛教史的突出地位。可能还有别的方面,这里不再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