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4)

我对法国记者解释到这里,联想到了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我的一位知青朋友,曾任北京某刊下属某公司的副总经理。那是全国最具权威色彩的政治理论刊物,历来享受部级待遇。春节前夕,公司要如期归还一笔银行贷款。数目是500万。如期归还了,可以向银行接着贷出。银行方面答应的似乎是1000万。但是公司陷入三角债务,一时无法盘活,便由总经理M“娘家”暂借。第一把手不在,他找的是一位主管财务的领导成员。他们私交颇好。但对方虽主管财务,权限却仅在批用50万以内。超过50万,需领导班子开会形成集体决议。

于是私交起了作用。

一方越权批借了。

一方保证数日内,也就是银行的二次贷款一兑现当即调还。

他们不但是在一起共过事,而且都是年轻有为,深受领导赏识的干部。只不过后者不再是干部,而是总经理了。

但是春节后。银行开业,事务多多,二次贷款一拖再拖,并未如期到位。尽管已作好了业务报表。

杂志社那一边,第一把手却已从党校归来,主持日常工作了。

越权批借者。自知所担责任重大,岂敢继续隐瞒?

500万非是小数,第一把手未知犹可,一知震愕。如今携款潜逃案多多,不得不防。于是速派人去银行了解实情。

这一了解,使银行对公司本身的偿还能力心存怀疑。于是二次贷款取消。

二次贷款一取消,公司借“娘家”的500万更还不上了。

于是批借者越职过失罪成立。

于是借款者以骗取巨额公款嫌疑罪收审待判。

事系500万,没人承担罪责是不行的。

投进个人腰包显然不能完全开脱掉罪责。

于是公司业务瘫痪。

公司说——“娘家”不派人去银行了解就好了,二次贷款一到位,“娘家”的钱不就能还上了么?

“娘家”说——巧舌如簧骗了社里的巨款偿还贷款,反而有理了么?500万谁能当耳旁风,听了也不去了解了解实情?

公司说——负债经营。是商业常事。“娘家”怎么那么不相倍我们有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

“娘家”说——你们又贷1000万。如果又纠缠到三角债里去,或者干脆赔光了。最终还不是得社里替还么?你们倒提醒我们得赶紧封了你们的账,细查一查。否则。有朝一日,我们社里的领导都成了负债的被告,我们还蒙在鼓里呢!……

这一件事。尤其这一位国家的部级杂志社之首席领导者的话(他的话我并没有亲耳听到,是从别人口中间接听到的),对于一切下辖商业公司的国家事业单位,都意味着是一种警告——在商业时代,商业是诸冒险游戏中最具冒险性的。向往由一个或几个公司的苦心经营甚至是惨淡经营,形成经济基础支撑住一个事业单位的存在,最终达到谢却国家拨款的想法,实乃理想主义太浓的想法。而被一个或几个公司的失败经营连同自身拖入负债累累的淖境,却是极其可能的。

我并没有对法国的记者朋友讲这件事以及我的思考。我只不过希望他明白,“比较彻底”并不等于“百分之百地彻底”。这种事实上的不彻夜性,目前仍遗留着甚至保持着某些国家机关或政府部门与“商”字的半明半暗的、暧暧昧昧的关系。一些具有“官商”或“官倒”身分的人,也依然暧暧昧昧地存在着。但是,他们的数量比前几年确确实实少多了。并且,他们绝对地与“官僚资产阶级”和“官僚买办阶级”不是一回事儿。后者们从商所获的钱财,无不打上私有的烙印。而他们从商所获的钱财,毕竟属于公有性质。他们往往有支配权,却没有占据权,起码在股份制转化以前没有占据权。尽管股份制被中国某些经济学家的喇叭吹奏了一阵,但是某些国家机关或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官员,对由他们的隐形的手所制约的公司,一般都是不甘心使其从公有性质变为股份制的。通常情况下,他们倒宁肯考虑聘什么能人来承包那些公司。因为承包是有时间性的,届时可以收回。而股份制是一种性质的改变,一经改变几乎意味着永远。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股份制其实是一种变相的化公有为私有。在这一点七他们大多数比较保守。

我自以为已经向法国的记者朋友解释得很清楚很明白了。他那双浅蓝色的眼睛专注地凝视着我,听我喋噪不休地尽说尽说时,不停地点头,仿佛“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从我的话中受益匪浅似的。

我说完了,他反客为主地替我往茶杯里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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