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发展情况
我国国有企业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不论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还是在改革开放的前期,企业内部都有管理规章制度,虽然这些规章制度没有被称为内部控制制度,但其实质体现的就是企业的内部控制。改革开放后,随着对西方管理理念和管理经验的引进与学习,我国的一些企业认识到内部控制对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开始有意识地借鉴国外关于内部控制的理论构建本企业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概括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状况,可以简单归纳为以下三个阶段:
(1)计划经济时期主要依赖于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内部控制阶段。这一时期,国有企业的目标是为实现国家计划服务,国家对企业具有高度的计划控制,由于国家计划规避了大部分市场风险,国有企业内部的有关控制制度主要来源于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具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
(2)改革初期的内部控制缺失阶段。改革初期,为摆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对生产力的禁锢,国家实行了一系列简政放权、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性的措施,如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承包经营责任制、利润留成、盈亏包干等。在这一时期,国家计划对企业的影响日渐减少,企业的自主经营权逐步扩大,原来依赖于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内部控制已经明显不能满足企业健康成长的需要,但制度改革与人们头脑中思维的变革存在距离,人们关注的焦点是企业经营权的下放和职工积极性的调动,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一阶段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上的空白,忽视了内部控制的跟进和强化。
(3)20世纪90年代后内部控制起步成长时期。进入20世纪90年代,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思路,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下的微观个体,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竞争与风险,一些企业开始关注内部控制的建设,特别是《萨班斯法案》颁布后,在美国上市的企业都要按照该法案的要求制定并披露其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而推动一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按照COSO框架进一步完备了自身的内部控制系统。同时,我国政府也开始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推行力度,颁布和修订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强调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如:1996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要求注册会计师审查企业的内部控制,并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内容等作出了规定。199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内部控制的行政规定。1999年颁布的《会计法》是我国第一部体现内部会计控制要求的法律,该法在第二十七条明确提出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08年6月财政部等5部委联合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在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重视内部控制系统,大多数大中型企业都逐步建立了自己的内部控制体系,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也不断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理论界对于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研究尚局限于试图用国外内部控制框架规范国内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许多国有企业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的效果还难以有效发挥,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依然缺失。近几年,部分企业在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时,存在简单移植国外内部控制的一些做法,特别是COSO框架及内容,投入过大,效果不理想,等等。可以说,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和完善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