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必要性(1)

从国际上一些比较成功的企业管理经验看,完善并运转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是这些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屹立不倒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还处于起步阶段,为此,在这个时期必须从国有企业的“内功”入手,在现有有关企业内部控制的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以进一步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和持续快速发展能力,这是现阶段国有企业建设中的一项非常紧迫和必要的任务。

一、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是当前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现状的迫切需要根据有关调查,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状态是多数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有些国有企业虽然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但与本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匹配度不高,还有些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被严格执行,出现制度与实际执行“两层皮”的现象。从内部控制的对象看,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关注的对象主要是资产安全和合法合规性,而对风险防范、运营效率和经营效果的控制还十分不足;从控制的效果看,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的运行效果还不够理想,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控制还有较大的差距。另外,部分企业也存在简单照搬移植国外一些做法,导致内部控制过于繁琐低效率,不适应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为此,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

二、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是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迫切需要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其合理的权力制衡机制,是确保企业内部管理指令运行顺畅、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法人治理与内部控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内部控制的基础。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将导致内部控制不完善。同时,内部控制是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保障,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权利制衡机制能否合理有效运行,需要内部控制的监督、修正与保驾护航。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所面临的紧迫任务是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保证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仍是阻碍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企业内部机构职责分工不够清晰,权责配比不紧密,相应的激励约束不到位,内部治理通道不顺畅。如有的企业董事长与总经理系同一人,将决策与监督职责混在一起;有的企业董事会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内部人手中,外部董事作用微小,董事会独立性不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更多地维系在管理层的觉悟上,而不是建立在制度安排的基础上。不少企业内部人或控股股东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自觉不自觉地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同时,在内部控制的执行方面,一些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在执行上相关各方权责不清,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及员工之间缺乏明确的责任界定,企业自觉执行内部控制的动力不足,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落后,且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有关方面只是被动地执行内部控制,缺乏主动执行、维护及改善内部控制的热情,这与西方内部控制中充分调动企业内部董事会、监事会、经营者、普通员工等有关方面积极性的“全员参与”的思想有一些差距,妨碍了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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